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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高公設比是必然結果
作者 jamo
時間 2020/11/13 13:30:42
人氣 推:11 噓:1 留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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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 引述《mfcke (drive)》之銘言: : : 台積電一張46萬 我現在說 台積電好便宜 一股460元 好便宜 大家快來買 : : 這樣像不像智障?? : : 可能有人說 建商幹嘛反對實坪制 很簡單 混水好摸魚啊 : 笑了, 自己都知道資訊不透明會被建商混水摸魚吃豆腐 : 然後還支持這種資訊不透明的制度, 我覺得你這樣比較像智障耶 我認為最重要的是要完整揭露公設資訊 大廳,機電,逃生梯,機車停車位etcetc 公設怎麼分配,按坪數攤派 車道算誰的 而不是現在這樣一張紙,只有總面積跟比例直接算公設 : : 不過你要是肯好好耐心看完合約書 好好計算大小 甚至自己找實體屋去看 : : 這些資訊落差 是可以輕易克服得 買個精品 買個車子 研究老半天 : : 出國玩 買個3C研究老半天 怪了 一個要幾千萬東西 應該要研究超級嚴謹吧 : : 即使真的實坪制 也不可能 現在總價便宜30%啦 就跟我說台積電例子一樣 : : 現在價格只剩1/1000 欲購從速 顆顆 : 你研究這麼多, 你可以跟我說你的公設坪數是那些嗎? : 權狀上你佔千分之幾的那幾百或幾千坪 : 包括每一層樓梯、梯廳、電梯、機電空間、管委會空間、屋突、地下車道 : 分別各有多少, 你知道嗎? 現在問題是實坪制最激進的一派說法是連公設登記都不要 只要登記專有面積,這種有多蠢我也不想說了~ 其他派別也沒有在支持完整揭露公設的 盡在一些計算方法上嘴來嘴去,我記得有一派說法是 "實坪制唯一用處就是讓建商無法嘴台灣房價不貴" 是否解決問題它們根本不關心,嘴贏比較重要, 要知道華航改個名就要花十幾億,不動產登記制度全面改版 那要付出的成本太驚人了 但覺清一樣繼續嘴:"既然沒差別就做啊" "建商反對的那做就對了" 完全不在意社會要因此付出多少行政成本 我覺得實坪制派別唯一比較有建設性的一派主張是 "不動產銷售廣告單價應以專有面積為主" 但說真的這只需要一紙行政命令而不需要大費周章的立法 所以我真的無法支持實坪制 因為實坪制改了,改好了,好處沒多少 改錯了,那是開資訊揭露的倒車,更不用說大批預算的浪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62.2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05245444.A.21D.html
s26492755: 你說的那幾派我這兩天都有看到 還不如吃新貴派 11/13 13:39
tibau: 這種爵卿臉書上一堆 我都懶得跟他們解釋了 很難溝通 11/13 13:44
tibau: 我很同意 建商資訊要透明 公設與非公設 寫清楚 11/13 13:45
ZxoF: 拿來跟華航正名類比邏輯不對 11/13 13:57
mfcke: 講實際我是支持的啊 越透明越好 才能擠掉外行投資客 11/13 14:04
mfcke: 反正怎麼改 房產投資客 都是配合法規啦 商不與官鬥 基本的 11/13 14:05
s26492755: 跟官鬥的下場這陣子不是很紅 11/13 14:06
s26492755: 還有一個不要跟市場鬥 11/13 14:07
Clayton: 糞青:多點社會成本讓房蟲建商吱吱叫,值得! 11/13 14:31
s26492755: 少數人的任性 全民買單 如果是多數人又不一樣了 11/13 15:10
s26492755: 那到底少數還多數 看歷史選舉跟內政部資料不就一清二 11/13 15:11
s26492755: 楚 11/13 15:11
alanbread: 我一直搞不懂,自己 主建物 需要幾坪真的有這麼難算嗎 11/13 17:35
alanbread: ? 11/13 17:35
icevenus: 推個透明 11/13 17:54
SiaoBen1996: 現在不透明的點是你沒買車位不代表沒有去分攤車道 11/13 18:28
SiaoBen1996: 甚至更黑的你沒買一樣要分攤車位的坪數當公設 11/13 18:28
SiaoBen1996: 一物二賣才是重點 11/13 18:28
reiborei: 一物二賣比較有問題 分攤車道很合理 不然搬家 裝潢 甚至 11/13 18:44
reiborei: 垃圾車不都要經過車道 算公設很合理 11/13 18:45
d8613518: 沒買車位的人絕對不會「走到」車道上??會走到付錢有 11/13 18:46
d8613518: 什麼問題?? 11/13 18:46
reiborei: 會阿 我們社區停機車就要騎車道 丟垃圾會走出梯間走到兩 11/13 19:07
reiborei: 棟間的垃圾場 我們垃圾場在停車場B2 不是機車那層 11/13 19:07
ganninian: 講不用分攤車道的是不是跟住2樓的不願意分攤修電梯一 11/13 19:12
ganninian: 樣? 11/13 19:12
piliwu: 機車位不是每戶都有,當然要付錢啊難道機車位叫買車位的 11/13 21:59
piliwu: 分攤給送給沒買車位的? 11/13 21:59
piliwu: 機車騎出停車場也是走車道不然是走哪 11/13 22:00
所以說要透明是重點,把車道機電機車停車位etc 全部獨立建物謄本標出來 搞不好就有建商會整合迎賓/搬家車道+垃圾間到 B1 出口位置 然後從車道入口到到 B1 出口為止登記為一個建物 把後面停車位車道的公設登記給車位去負擔 不買車位的人就可以省下 5% 的公設 再說一次重點是資訊公開透明揭露 讓市場來決定到底怎樣的設計會被接受 不像某部分實坪制呼籲者只想鋸箭法解決問題 公設不要登記就沒問題囉~歐耶~ ※ 編輯: jamo (114.34.162.240 臺灣), 11/14/2020 01:16:10
Neymar: 銷售用實坪價格,實價登錄照舊? 11/14 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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