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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寵物不是「物」 狗咬死狗 飼主判賠17萬
作者 medama
時間 2021/05/10 11: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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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47792 寵物不是「物」 狗咬死狗 飼主判賠17萬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毛小孩應視為人與物之間的「獨立生命體」。(資料照) 2021/05/10 05:3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沈姓男子帶馬爾濟斯犬到公園運動,寵物犬卻慘遭比特犬咬死 ,沈男提告求償,以往類似判決都將「毛孩」定位為「物」,但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司法 實務上,逐漸將毛孩視為人與物之間的「獨立生命體」,毛孩已近似於家人間的伴侶關係 ,因此判比特犬飼主李男須再賠償沈家人精神慰撫金十萬元。 沈男前年十月間帶著愛犬至林口運動公園運動,李男則帶著三隻狗進入公園,其中兩隻比 特犬雖有牽繩,但未配戴口罩,另一隻米克斯犬既未牽繩亦沒有戴口罩。 沈男指出,比特犬掙脫牽繩,朝其愛犬衝來並瘋狂輪流撕咬,他喊叫、拍打都無法令比特 犬鬆口,直至愛犬無法動彈,比特犬才鬆口,但送醫後不治。 法官認定寵物近似家人的伴侶關係 沈男及其妻認為,李男明知比特犬好鬥且易攻擊他人或犬隻,仍僅牽繩而未配戴口罩,顯 有過失;李男則怪罪沈男未依規定繫牽繩,讓馬爾濟斯犬跑到他這邊,發生意外亦有過失 。 承審的新北地院法官楊雅萍認為,動物(尤其是寵物)已近似於家人間的伴侶關係,依目 前侵權行為,飼主於動物受侵害死亡時,無法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或殯葬費,不僅與社 會觀念不符,而且可能變相鼓勵大眾漠視動物生命,在現行法未明確將動物定位為物的情 形下,應認動物是介於人與物之間的「獨立生命體」。 判賠7萬外 須再賠精神慰撫金10萬 法官認為,李男帶比特犬進入公園,卻疏未配戴口罩,致馬爾濟斯犬遭咬死,且無證據顯 示馬爾濟斯犬有主動靠近、挑釁之舉,除判李男賠償飼主購入馬爾濟斯費、犬隻急救及遺 體處理費、沈男搶救時手指受傷等共七萬餘元外,須再賠償精神慰撫金十萬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04.1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og/M.1620618955.A.B22.html
cashko: 推 05/10 13:09
sfzerox: 看到不戴口罩的比特都躲超遠 05/10 14:00
lightmei: 真的看很多連牽繩都沒有的比特犬,怕 05/10 15:59
wenjin: 根本沒遇過有戴口罩的 05/10 19:14
alkuo: 這種判決到高院大部分會被打槍 05/11 03:50
decorum: 帶比特出門還不上口罩 真是垃圾飼主 05/11 05:25
craymond: 可爾必思 XD 05/11 22:52
James78923: 一般狗互咬頂多縫幾針 遇到比特連體型比他大的狗都要 05/12 17:27
James78923: 死 05/12 17:27
James78923: 不是什麼訓練問題 是狗的攻擊天性就是死咬不放 05/12 17:28
vv1982: 不牽繩問題比較大吧 05/14 02:39
Eveleate: 行人橫越馬路->被車撞死, 倒楣的車主的感覺阿 05/20 15:04
Eveleate: 不上牽繩很困擾啊 05/20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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