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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水壺加入硼砂不符合殺人未遂?律師:因為
作者 analysis5566
時間 2021/03/15 07: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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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壺加入硼砂不符合殺人未遂?律師:因為她自己有喝過 編輯:廖梓翔 | 2021-03-14 17:41 https://i.imgur.com/uAMhbBd.jpg
近日由於女學生在同學的水壺中加入硼砂,甚至出言「我可以參加她的葬禮」,但法官卻 認為此案並不符合殺人未遂要件,引起社會關注,律師林智群表示,不成立的原因,是因 為女學生表示自己有先喝過硼砂水。 嘉義市1名國二學生在同學水壺注入稀釋的硼砂「毒害」同學,受害學生家長不滿少年法 庭法官促雙方3萬元和解,嘉義地院12日發布新聞表示,此少年的罪證未構成殺人未遂罪 ,但確實不當,已裁定保護處分,3萬元是少年家屬提出能負擔的金額,不是法官提出。 但由於法院認為女學生的行為不符合殺人未遂要件,引發社會各界討論。律師林智群也在 13日針對此事件在臉書上進行解釋,他首先提出三個關鍵「硼砂水自己先喝過」、「當週 共下藥3次」、「每次下藥數量約小拇指指甲的量」,林智群解釋「如果那個下藥的水, 被告自己都會先喝過,你覺得他有沒有殺人犯意呢?一般人如果確信那個量會死人,他會 自己先喝喝看嗎?」 林智群在文章中說道「下藥的東西,如果是氰化物、巴拉刈,一定有殺人故意,因為那個 是致命毒物,如果是其他物品(比如硼砂),有毒,但不是一點點就會死人,那我們就要 看下的量,如果3次的量加起來不會致死,全部喝完也不會死人,那就很難說有殺人犯意 。」林智群也說「有時候我們指責法院判斷不對,也許是我們不知道法官看到什麼資料跟 資訊。」 https://www.ctwant.com/article/107158 律師的邏輯推理可能和大眾情感有所出入,但畢竟他們受過法學訓練,聽聽這位台大律師 怎麼分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253.1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15764791.A.C3C.html ※ 編輯: analysis5566 (101.137.253.135 臺灣), 03/15/2021 07:37:44
barbarian72: 這樣以後就知道要怎麼下毒啦 03/15 07:42
peiring: 他是只喝一小口,還是全部喝光,連喝三次? 03/15 07:46
abonbon: 這其實就很難去分辨 如果我知道她就是不會馬上死 只會慢 03/15 07:46
abonbon: 性死亡 或是把他逼上死亡邊緣 03/15 07:46
abonbon: 這樣的情況下他也能說我沒有要殺他啊 又殺不死 那說「我 03/15 07:46
abonbon: 可以去他的喪禮」這句話可以說明意圖呢? 有種像是故意 03/15 07:46
abonbon: 走在邊緣的感覺 所以有時候要用科學方式去辨明意圖有時 03/15 07:46
abonbon: 候很難吧? 可能還是要加入當時的情境及脈絡吧? 重點只 03/15 07:47
abonbon: 是想說 重點是這種重大的惡意卻沒有被嚇阻而是大事化小小 03/15 07:47
abonbon: 事化無才讓人無法接受吧 03/15 07:47
eva19452002: 看到沒,人家大律師就是這麼厲害,大家多讀點書不要 03/15 07:48
eva19452002: 當法盲嘿 03/15 07:48
peiring: 這件事要不是被發現,他說不定還會加第四次、第五次,直 03/15 07:48
peiring: 到被害人死掉,就算現在量不致死,但只要他主觀要對方死 03/15 07:48
peiring: ,就構成殺人未遂 03/15 07:48
marktak: 哈哈哈 可憐哪 現在林北有新冠抗體 但你沒有 03/15 07:50
marktak: 那眼前這杯新冠你是他媽喝不喝 03/15 07:51
FlynnZhang: “法學訓練” 03/15 07:58
golover: 怎麼證明她喝過?這小孩品行這麼差 03/15 07:58
bq99: 那拿洗腳水就好,還特別找硼砂 03/15 08:04
bq99: 智商堪慮的人 03/15 08:04
bq99: 喝是怕有味道就會被發現 03/15 08:05
peiring: 先喝過是為了確認無色無味不會被發現,這明明是他殺人計 03/15 08:07
peiring: 劃的一部分,結果你卻反而用來辯解說先喝過代表他沒有殺 03/15 08:07
peiring: 人犯意 03/15 08:07
glenn608: 這是先測試吧 一小口跟一瓶的量怎麼成正比... 03/15 08:12
bestrace: 以後殺人前拿刀割割看自己 試試看利不利 就不構成殺人了 03/15 08:12
sassisa: 先要能證明女學生自己有喝過 03/15 08:16
ppegg: 當週下藥3次很難說服認定沒有犯意 03/15 08:37
tim20048991: 所以我們吃的蝦仁通常加多少 03/15 08:40
tactics2100: 那我自捅一刀大腿 再捅別人一百刀 也是沒殺人犯意嘍 03/15 08:42
tactics2100: ? 03/15 08:42
lucky017110: 台灣法官跟律師是社會亂源啊!以後人工智慧出來交給A 03/15 08:42
lucky017110: I判就好了,給人類判可憐啊 03/15 08:42
cool10528: 事實上下的量就不會致死,沒殺人未遂正常啊。 03/15 08:43
nalthax: 那是在測試是否無色無味、不會被發現吧。 03/15 08:43
cool10528: 舉殺人之前自捅的例子也太爛了吧 03/15 08:44
dazzle: 那是有被抓到啊...要是沒被抓包一定繼續慢慢下毒不只三次 03/15 08:45
johngy: 邏輯大師 03/15 08:45
fragmentwing: 推27樓 03/15 08:45
dazzle: 自己先吃不會致死的量在慢慢讓被害人吃50次這樣也行嗎 03/15 08:46
swanc: 法官教你各位怎麼殺人,你各位都學會了吧 03/15 08:50
crtzeng: 喝一口保平安然後意圖殺人無罪? 03/15 08:53
hoja9999: 那之前小嬰兒餵鹽巴呢,大人吃了也沒有事啊,判決是一樣 03/15 08:53
hoja9999: 的嗎?? 03/15 08:53
crtzeng: 會不會致死跟被害人體質也有關係,今天下花生給過敏體質 03/15 08:54
crtzeng: 的吃也可以主張我天天吃花生嗎? 03/15 08:54
jk01: 硼砂要熱賣了,下毒無罪 03/15 08:55
zinga: 台灣是殺人自由國度 真好 03/15 08:55
zinga: 改加少量Td 一樣無罪 了解了 03/15 08:56
chunfo: 法官教各位怎麼殺人無罪了 不過人家搞不好有背景就是了 03/15 08:58
gemini2010: 喝一口跟喝全部? 03/15 08:59
chunfo: 這個邏輯等於俄羅斯的放射物毒殺在台灣是無罪的 03/15 08:59
ass812882: 你各位學起來啊,有大律師認證無罪的 03/15 09:00
canis831025: 個人覺得身體壞掉殘一輩子比死掉還悲慘啦 03/15 09:00
canis831025: 這位律師還是重殘好了反正沒死 03/15 09:00
ssyuyu: 教台女當金瓶梅 很會! 03/15 09:03
hsiang53060: 收錢辦事嘍 03/15 09:03
asd00726: 有證據證明嫌犯的說詞嗎?不是很愛講究證據? 03/15 09:03
bbbing: 那種給嬰兒打毒品也都自己有吸,都不算囉? 03/15 09:04
gotofumihisa: 這道理跟頂新那個時候挺像的 03/15 09:05
vicdecx: 自捅好像也無法自證吧...... 03/15 09:06
skb14: 律師真會掰 以後是不是先捅自己一刀殺人就從輕量刑呢? 03/15 09:07
mgtylu: 所以自己試喝就可以毒別人?身體條件是一樣的嗎?喝的量一 03/15 09:07
mgtylu: 樣?她說有試喝你就信? 03/15 09:07
kkk690713: 放硼砂=殺人意圖,放第三次而已=殺人未遂,都還放到第 03/15 09:07
kkk690713: 三次了跟我說沒有想殺? 03/15 09:07
lickllll: 下次先劃自己一刀 03/15 09:08
kkk690713: 加害者有自己喝到三次?沒有的話怎麼會知道幾次會死? 03/15 09:09
shaochilee: 我只想知道 怎麼知道他真的喝過呢? 03/15 09:11
sanchi: 推3樓,現行的管束制度如果沒有辦法改善加害人扭曲的心態 03/15 09:12
sanchi: ,至少想個配套降低有人再次遇害的風險 03/15 09:12
wish770924: 幹他媽 03/15 09:13
wujet09100: 萊克多巴胺也要吃很多才有可能出問題啊 嘻嘻 03/15 09:13
SmallDu: 就好比地溝油案嗎?吃不死人...的意思? 03/15 09:15
coliform: 你偉哉!今天要是拿隨手可得的砂土、壁虎屎加入水壺我就 03/15 09:15
coliform: 還信無殺人犯意,哪裡來的好取得的硼砂?殺人犯意不等 03/15 09:15
coliform: 於殺死人犯意,林大律師葛格 03/15 09:15
how123480: 484一定要死人才會判殺人未遂??? 03/15 09:16
azman1018z: 勉強なりました 知道怎麼殺人脫罪了 good 03/15 09:16
gua0313: 這掰的好噁心 怎麼不考慮女同學本身體弱 03/15 09:16
werttrew: 這什麼低能邏輯?所以我先自己割一刀,然後砍死人就ok? 03/15 09:20
werttrew: ?? 03/15 09:20
gua0313: 下藥的量跟她是否測試,是她自己狡辯吧?她殺人的意圖跟 03/15 09:22
gua0313: 女同學身體損傷才是具備至少有一外在佐證的判斷依據 03/15 09:22
horb: 當大家白癡? 03/15 09:25
sintryhao: 果然法律人挺法律,就是可悲 03/15 09:26
GEoilo: 那法院全面提供給法官認證的硼砂水飲用吧 03/15 09:28
dou0228: 劑量問題啊 所以拿刀輕輕劃自己一下 就可以殺人? 03/15 09:29
herochang: 替恐龍法官護航...法律人相護 03/15 09:31
philandsam: 這個女生太可怕了 為了下毒害人居然還先親身實驗過 03/15 09:32
takuya1: 感謝這位律師,以後大家知道怎麼害人惹 03/15 09:33
ARCHER2234: 我喝一滴農藥,律師大人喝一杯好嗎 03/15 09:33
bryanwang: 自己喝過毒不死還加,當開玩笑? 03/15 09:34
jumplikethis: 不太懂,怎麼證明她有喝?每次下藥她自己也都喝一杯 03/15 09:36
jumplikethis: 嗎? 03/15 09:36
marktak: 常規是先撞死再喝酒 03/15 09:37
gua0313: 判決書不公布 怪大眾都只聽記者的 03/15 09:39
gua0313: 近期店家的硼殺會不會不夠賣呢? 03/15 09:44
bryanwang: 我喝一滴甲醇,律師大人喝一杯好嗎 03/15 09:44
monkeydpp: 律師為了賺錢 什麼鬼話都說的出來 03/15 09:44
diiky: 喝一口跟喝整瓶差很多呢 03/15 09:48
bryanwang: 不要怕,反正也喝不死人? 03/15 09:49
loveapple33: 犯婦戚秦氏 03/15 09:52
bearKQG: 這解釋不行 03/15 09:52
wtfconk: 請法官示範一下硼砂加水當飲料喝不死人好嘛?不食人間煙火 03/15 09:54
wtfconk: ? 03/15 09:54
currygaygay: 怎麼一堆人開始亂舉例XD難怪大家這樣罵法界不care, 03/15 09:55
currygaygay: 被這種邏輯水準的罵有什麼好care的XD 03/15 09:55
wtfconk: 這社會的亂源到底是這些罪犯還是試圖幫罪犯脫罪的法官? 03/15 09:55
Ron51320: 律師教大家以後記得先試毒再下毒 03/15 09:59
mamajustgo: 啊,這次不是加害女學生有精神疾患,台灣司法進步了 03/15 10:01
mamajustgo: 她有沒有喝或喝多少是不知道啦,但這次的案件讓我知道 03/15 10:03
mamajustgo: ,如果是自家孩子遇到這種事,不要讓事情有機會進入司 03/15 10:03
mamajustgo: 法審判 03/15 10:03
lovefish: 台灣法律就是教人怎樣運毒、殺人無罪的!! 03/15 10:04
jtoro: 明明就是喝看味道會不會被發現然後吐掉 03/15 10:05
bot2365471: 翻譯:喝下去沒死就不算殺人 03/15 10:10
vipgk2002: 那要殺蠶豆症的人餵他蠶豆就好 我可以吃一包都沒事 怎 03/15 10:10
vipgk2002: 麼知道他會死 03/15 10:10
keita52025: 笑死 下藥的女同學喝的量跟被害女同學是有一樣嗎 03/15 10:12
katanakiller: 法律人水準 03/15 10:17
jessieL: 那個律師的水壺在哪? 03/15 10:19
ZBeta: 先證明他喝過好嗎 03/15 10:26
joe2233344: 真的他媽的死白痴,她有沒有先喝過你怎麼確定?就算真 03/15 10:27
joe2233344: 有喝 一小口跟一大瓶的量是一樣? 03/15 10:27
steven830319: 如何證明犯人真的有喝過? 03/15 10:36
kiaia: 之前有射精在女生保溫杯的的確不算殺人 03/15 10:37
kronioel: 射箭再畫靶 就算法官今天判是殺人罪 這些人也會跟著轉彎 03/15 10:39
kronioel: 這就是可笑的地方 03/15 10:39
uc500: 前幾天在討論有沒有加硼砂一堆人覺得有line截圖就夠了 結果 03/15 10:40
uc500: 現在說犯人有喝過硼砂水 就覺得自白證據力不夠 好雙標 03/15 10:40
burza: 怎麼證明她有喝過?? 03/15 10:43
a0913: XDDD 自白有喝過 有神人帶路喔 03/15 10:44
puffycat: 宋世傑表示 03/15 10:44
rltc: 謝謝各位 以後在台灣可以水加硼砂下毒喔 這樣不違法 03/15 10:44
Badge: 這什麼奇葩藉口? 03/15 10:53
Sunblacktea: 等等 要怎麼證明犯人本身有喝過 03/15 10:57
Sunblacktea: 這是她單方面的說詞啊...? 03/15 10:57
stevenisaman: 司法改革勝利 03/15 10:59
bobo919: 法官頭腦還好嗎?喝一小口當然不會死,讓她長久喝累積毒 03/15 10:59
bobo919: 素暴斃阿 03/15 11:00
chick7979: 心證萬歲 03/15 11:00
SWS7983: 這人也不是當事者或法官 資料有沒有全部看過也不知道 怎 03/15 11:04
SWS7983: 麼發個文大家就信了XDDD 03/15 11:04
IfIcouldfly: 怎麼知道她自己真的有喝過?說不定她說謊啊 03/15 11:06
jameshcm: 硼砂有合理食品添加用途,所以這樣判,只能說不確定沒錯 03/15 11:06
jameshcm: 又不是說他無罪 03/15 11:06
GEoilo: 律師講的分析叫大家不要信,自己看判決就說愚民不夠專業, 03/15 11:10
GEoilo: 又看著許多恐龍跟收賄法官的報導,到底是誰在操縱? 03/15 11:10
IamBuki: 以後看人不爽用硼砂水就對了 才三萬 03/15 11:11
mamajustgo: 看了這位檢察官的發文,理解他們的難處後,有點慚愧QQ 03/15 11:14
navysoider: 她說她自己有喝就相信@@? 03/15 11:16
jameshcm: 硼砂對成人的半致死劑量(LD50)為5~20g/kg,自己算看看要 03/15 11:16
jader: 怎麼證明他自己有喝 03/15 11:16
jameshcm: 吃多少才會死... 比較合理會推估只是想教訓而不是想致死 03/15 11:16
ChiawenTsai: 為什麼會相信她自己有先喝過? 03/15 11:20
flowersuger: 太智障了!一下證據不足,嫌犯也有喝就採信?怎麼證 03/15 11:21
flowersuger: 明她有喝?就算有喝說不定自己也想自殺順便殺一個一 03/15 11:21
flowersuger: 起上路咧! 03/15 11:21
bhirava2014: 硼砂以前很多食品也都有加,像鹼粽……低劑量真的吃 03/15 11:22
bhirava2014: 不死人 03/15 11:22
mamajustgo: 忍不住會想,如果我是那個媽媽,即使有同學自白,但「 03/15 11:23
mamajustgo: 事過三月」,女兒身上也真的「驗不出來」,我提不出 03/15 11:23
mamajustgo: 任何女兒體況與硼砂有關的具體證據,那我能做什麼事? 03/15 11:23
jader: 推上面M大貼的文 她自己有沒有喝過應該不是重點 03/15 11:24
bhirava2014: 另外魚丸,年糕,也都有加…… 03/15 11:24
ks3290: 以後拿刀子劃自己一刀就可以殺人囉 你各位注意蛤 03/15 11:41
GanKer: 典型的沒殺成功的可能~ 03/15 11:45
CHRISTINAYEN: 提告的“罪名”不準確 03/15 11:45
GanKer: 如果用這種邏輯~有很多殺人手法可以製造沒有殺人意圖而偶 03/15 11:47
GanKer: 然死亡的案例 03/15 11:47
cursedsoul: 我每隔一年刺你肚子一刀,你都沒死,我應該也沒有殺人 03/15 11:47
cursedsoul: 犯意 03/15 11:47
GanKer: 如果西方的特工,拿來一點點核廢料藏娃娃或吊飾送被害者~ 03/15 11:49
GanKer: 幾年後他就掛了,誰也不會懷疑這娃娃 03/15 11:49
GanKer: 況且幾年後,誰記得娃娃誰送的 03/15 11:49
gua0313: 推m大的檢察官貼文,看來是提告太晚等因素導致舉證不給力 03/15 11:50
gua0313: .. 03/15 11:50
fairbankslin: 哪找的律師,是方唐鏡嗎? 03/15 11:55
hat13201: 垃圾法律人不意外 03/15 11:57
magh1984: 怎麼知道她有喝過?喝1cc嗎 03/15 11:57
k092767: 呵呵 真的會笑死 03/15 11:58
JessicaA1ba: 建議這位法律專家自己體驗一下硼砂水再來靠腰 03/15 11:59
icmonn: 大家記得以後加指甲的量就不會有罪 03/15 12:04
fishfi: 你說喝過就喝過嗎 03/15 12:07
AceID: 嘔嘔嘔嘔嘔 03/15 12:08
ggyyy247: 所以法官要喝喝看會不會死人嗎 03/15 12:15
joker0903: 我只想知道怎麼證明她自己有喝過???? 03/15 12:15
yuukai: 法官在教你怎麼安全使用硼砂囉 03/15 12:18
xhl12000: 台灣法律人笑死,先用美工刀劃一下就可以刺法官 03/15 12:18
sbshiu: 他的重點在於有沒有殺人犯意吧!所以以律師用犯人有喝過來 03/15 12:18
sbshiu: 打槍,就看法官接不接受。 03/15 12:18
callTM: 還好吧檢察官要告對法條啊....不要無罪釋放就慘了 03/15 12:20
kent91169: 我拿刺自己一下,再去砍別人,就可以無罪? 03/15 12:21
m6cs: 髪官信惹 03/15 12:22
jerrylin: 先喝看看可能只是試試會不會被發現啊 03/15 12:24
jerrylin: 就算不是殺人未遂 這至少也該用傷害罪以上起訴 03/15 12:24
beyondx: 真可笑... 03/15 12:24
cerwvk: ...蓄意慢性殺人. 那換成重金屬呢? 03/15 12:25
cerwvk: 我可以參加她的葬禮 <---這不就是擺明了? 03/15 12:25
ChikanDesu: 頂多蓄意傷害 殺人未遂太重了 如果人死了就是過失殺人 03/15 12:25
ChikanDesu: 法盲真的很多 03/15 12:25
cerwvk: 法界邏輯, 正常人一般無法理解. 03/15 12:26
cerwvk: 有些重金屬無法排出身體. 請問算不算? 搞笑的邏輯. 03/15 12:26
cerwvk: 推文有法律界的人? 03/15 12:27
cerwvk: 硼砂水自己先喝過<---這個也算證據? 誰知道有沒有喝啊!! 03/15 12:28
callTM: 不覺得很難理解 就是告得罪太重而已 03/15 12:28
zenuie: 下藥不致死那我下一個量可以讓她長期喝到因為器官衰竭或人 03/15 12:28
zenuie: 會痛不欲生的量,懂了各位 03/15 12:28
cerwvk: 給你喝重金屬,無法排除身體那種,3次量也不會致死,那算不算 03/15 12:29
cerwvk: 殺人犯意? 有基本邏輯的人就知道. 03/15 12:29
cerwvk: 硼砂就是有毒, 不然你律師當飲料喝吧. 03/15 12:30
PIC1997: 4%法盲出來洗地啦 03/15 12:30
yuchad: 我吃蘋果也吃過蘋果籽,法官要來一分蘋果籽嗎? 03/15 12:36
fayeya: 如何證明她有先喝過?? 03/15 12:37
abcdefg847: 都說要參加葬禮了,還不知道會死人 03/15 12:40
SweetLee: 我拿西瓜刀自己手上砍一刀 然後砍你三十刀可以無罪嗎? 03/15 12:40
abcdefg847: 就算不會真的致死,也是手段還不足以致死而已,犯意 03/15 12:40
abcdefg847: 還不夠明確嗎 03/15 12:40
Zumi: 他說有喝過你就信???哇,我也喝過你信嗎,現在的法官還好 03/15 12:41
Zumi: 嗎 03/15 12:41
superstu: 這種詭辯邏輯,真的很神奇 03/15 12:41
tracy0620: 如果小拇指指甲很長,那量可就大大不同了 03/15 12:43
ckgodboy: 傷害跟殺人本來就兩回事 03/15 12:45
yang20141225: M大那篇寫的很清楚 03/15 12:45
imjungyi923: 律師就是拿錢辦事 這是他的工作 03/15 12:46
godzillabox: 自己喝跟給人喝是兩件事不要扯在一起 03/15 12:46
godzillabox: 律師真的是社會亂源 03/15 12:46
godzillabox: 你拿刀自捅跟捅別人的差別很大好不好 03/15 12:47
godzillabox: 法律人的邏輯就是沒有邏輯 03/15 12:47
godzillabox: 自己有喝過又怎樣?又不能證明你沒傷害他人 03/15 12:48
godzillabox: 腦子不知道裝了什麼 03/15 12:48
snoopyconnie: 可以請... 03/15 12:50
randy061: 智障嗎? 每次下藥前都有喝過等量硼砂嗎? 03/15 12:54
yuan0703: 看來葉同學背景很硬哦 03/15 12:56
whoismama: 邏輯死 03/15 12:58
ts00758579: 我看了什麼 03/15 13:01
TIGERxDRAGON: 可悲,為了賺錢良心都不要了 03/15 13:03
v2266514: 他知道怎麼誘導法官大事化小,才是最可怕的地方 03/15 13:05
whoismama: 麻煩律師跟法官也喝看看,謝謝 03/15 13:07
akila520yo: 跟黑心油一樣啦 03/15 13:09
paulsama: 仔細想想,台灣的總統都法律系的 03/15 13:11
chunfo: 這種錢可以選擇不賺 不過良心不夠大就容易被東西遮住 03/15 13:11
chocoislove: 八卦又出一堆鍵盤法官了 可喜可賀 03/15 13:20
Arnol: 台灣要迎來大硼砂時代了吧 03/15 13:28
lluunnaa: 喝10cc跟喝1000cc的差別?毒有致死劑量欸... 03/15 13:32
lluunnaa: 法律真的都在幫助壞人吶... 03/15 13:32
yuncat: 嗯長知識了 原來微量致人慢性中毒不算殺人未遂 03/15 13:35
sasado: 下藥的都說自己先喝過就無敵了? 03/15 13:38
daye87: 法律人穩定發揮,河豚的毒吃一小口不會死,然後再拿去毒人 03/15 13:38
diehard333: 所以頂新黑心油最後也是無罪啊,還不用賠呢 03/15 13:38
TOEY: 偏離科學的推論,正是律師的拿手好戲(猴戲) 03/15 13:57
kenbaw: 喝的量有一樣嗎?律師邏輯... 03/15 14:02
kenbaw: 法律系是不是都很會硬拗啊 03/15 14:03
ce30872000: 法律都是保護壞人+1 03/15 14:08
hutten: 這樣就解套?那就叫兇手們每週喝兩次辣 03/15 14:14
p597fg: 推27f 這種說法真難怪法匠被看不起 03/15 14:20
kemmok: 可以加入dpp啦,跟吸毒的有87分像 03/15 14:22
bloodyiris: 媽的笑死 記得你女兒被下毒也這樣辯護 03/15 14:24
a27588679: 先喝是在試味道吧 03/15 14:39
lionling: 所以喝過的證據在哪? 03/15 14:53
netboy789: 合法毒藥 03/15 15:01
FoxtailMille: 呵呵呵 03/15 15:03
matsurika: 請問哪裡有(硼砂)咖啡,有些人想犒勞法官們的辛勞 03/15 15:16
x20081266: 會得慢性病吧 03/15 15:26
IB1SA: GG輪班救呆丸 文組??? 03/15 15:26
hit0123: 律師就是魔鬼代言人呀˙ 03/15 15:27
iamwind7954: 喝一口跟喝一罐能一樣嗎-.-? 喝不死喝成個重殘或白 03/15 15:30
iamwind7954: 痴不是更慘嗎...這啥判定 03/15 15:30
iamwind7954: 邏輯炸彈欸這個職業 03/15 15:31
leon918: 嗨 03/15 15:36
freedom1128: 考上律師之後道德觀念都被錢淹過去了 真爽啊法律人 03/15 15:50
SRNOB: 它"表示" 03/15 16:06
kilhi: 民事吉會贏,犯人已經承認有做 03/15 16:17
braveboy1226: 牠是在是會不會被發現味道吧… 03/15 16:24
luka921222: 自己喝一點點跟給人一直喝的差別 垃圾法棍 03/15 16:38
ShallWe108: 法律就是最低的道德 真是無下限 03/15 16:40
lumia1120: 太扯 03/15 16:45
whoismama: 反正不認同的大概都會被歸類成不理智的法盲,科科 03/15 16:54
hahano: 檢察官講得比較清楚,感覺上有可能因為沒即時看醫生無法證 03/15 16:56
hahano: 明因果關係 03/15 16:56
phosphoto: 鹽巴奶粉也沒殺意 03/15 17:02
MAKAI7492: 對不起我法盲,我喝一口,律師你一個禮拜喝三瓶,請不 03/15 17:16
MAKAI7492: 要告我好嗎? 03/15 17:16
algorithms: 優質法律人 03/15 17:28
Theddy: 檢察官的說法就像在說女生被強暴了 可是拖了數個月才去驗 03/15 17:29
Theddy: 這時已無任何證據 所以強暴不成立 犯人繼續逍遙法外 03/15 17:30
liao5469: 不信 03/15 17:48
cashko: 加害者有說喝一個月一定出事耶,她知道這要累積慢性的啊, 03/15 17:53
cashko: 她試只是確認味道不會被察覺吧 03/15 17:53
EricTao: 法醬怎麼不吃屎ㄋ 03/15 18:32
whoismama: 她喝只是想知道喝不喝得出來吧? 03/15 18:35
Sexyfather: 法官每次喝一點喝三次給我看好不? 03/15 18:39
sean0212: 會不會死掉,跟有沒有意圖是兩件事,他們就是認定沒有意 03/15 18:44
sean0212: 圖。一個白癡拿毒把你毒死了,他可能沒有意圖,但你死掉 03/15 18:44
sean0212: 了。 03/15 18:45
pinkyho: 那吃一片安眠藥就可以讓別人喝最高濃度的安眠藥混水嘍 03/15 19:01
ndtoseooqd: 那請牠現在喝喝看啊 03/15 19:25
oj7253: 太誇張 03/15 19:29
oj7253: 這不辦只會害這個女生認為可以殺人而已 03/15 19:30
oj7253: 她腦袋已經壞了 03/15 19:30
sopzip: 學以致用 推一個 03/15 20:51
cashko: 都說要去參加葬禮了為什麼沒有意圖啊 03/15 22:55
Tawara: 來啦 大律師提出連殺人犯都沒想到的邏輯! 03/16 01:23
xz079517: 這位同學歷史應該很不錯 03/16 02:35
xz079517: 不然就是看太多宮鬥劇 03/16 02:35
pig5938: 推3樓。 03/16 03:19
pig5938: 她說她有先喝就有?律師教的? 03/16 03:19
KarlTowns: 幹這種玩法以後這女的就殺人了 03/16 07:12
kerodo: 凶手為什麼要試喝,哈哈,頂多淺嚐一下味道有沒被查覺可能 03/16 07:39
kerodo: ,那可是心機超重,就是要毒你 03/16 07:39
kerodo: 無生無息,沒人發現.. 03/16 07:41
Freeven: 怎麼證明她自己有喝過 嘴吧說說還是? 03/16 07:53
karta0681608: 有line截圖:我可以去參加她的葬禮,法官:不夠當證 03/16 08:58
karta0681608: 據;葉姓毒后:下毒前我有先試喝過,法官:這可以當 03/16 08:58
karta0681608: 證據。台灣法律真是笑話XDDDDDDDDDDDDDD 03/16 08:58
cloudsub: 不是,下藥的腦殘不行嗎 03/16 09:15
a37821910: 水啦 這位無良律師以後女兒一定常常喝就免死金牌了 03/16 09:24
alex01: 他就被告律師,他也必須這麼說,很正常啦 03/16 09:33
Gargila0135: 因為法律讀到最後都傻了 03/16 10:13
remarkand: 看完這論述...更覺得法匠訓練真的很糟糕。不是最講究舉 03/16 11:53
remarkand: 證?那麼要怎麼舉證他自己有喝過的? 03/16 11:53
Asino: 以後法律系分數調降算了,反正成績好進去出來也變成這樣XD 03/16 12:55
drinkmywater: 文組誤國 03/16 16:32
ooxx101: 台灣有些法律人腦袋只會鑽牛角尖 03/16 17:24
pony78912: 其實法官在教人犯案 03/17 12:44
justmine99: 好氣 04/13 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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