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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課長口頭資遣隔天反悔==
作者 jackflu
時間 2021/03/11 02:08:59
人氣 推:12 噓:0 留言: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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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真的搞笑,反過來的我是有看過 勞工口頭說要離職但隔天反悔繼續進公司上班,說他之前只是抱怨抱怨而已 你這個情況我還真沒看過 但沒事沒事,不用緊張啦 你現在的顧慮不就是有沒有資遣費領麻 只有勞工自請離職、自願離職即主動跟公司提要離開 那公司才會不需要付資遣費 所以你被開除時,只要沒有傻到簽自願離職單,那就有資遣費 只有勞基法第 12 條情況,員工被開除時,公司才不用給資遣費 但那正常情況下根本很難達成 你的提問 1 跟 2 現在都不重要 公司讓你繼續上班,那你就繼續上班領錢 接下來給你幾個方向參考 1. 被動 繼續正常上班等待被開除,領資遣費,找下一份工作 想休息一陣子的話,就拿非志願離職表去申請失業補助 工作期間任何表單要你填 或要變更你工作內容或地點 你不願意就直接表明不願意 公司其實真的拿你沒皮條 若他要你簽明顯吃虧的文件,像是賠錢或主動放棄某些權益等等 你都不要配合就好,他會威脅說若你不 OOO 那他就 XXX 正如禿驢所說:全都是假的 因為他要是能那樣做,他早就做了 確定被開除時,留幾天也不是公司說的算,自己 GOOGLE 一下離職預告天數 期間你還能請假去面試,薪資照算,特休也可以直接請或換錢 2. 半被動 找廠長幫忙,說課長找各種機會搞你,逼你離開 但你還想在這上班,讓廠長幫你調到其他主管底下 3. 主動 蒐集課長黑料,把課長鬥走繼續上班 若他品行不佳,這條路反而比較簡單 方向可以往: 撈公司太多錢、跟員工發生不當關係、外面養小三、重大汙辱員工、不良嗜好等等 ------ 只要公司有不合勞基法的地方 你就往勞工局、處申述 先開調解會,一般公司有違法都會賠 剩下就調解金額你滿不滿意而已 不滿意就往法院走 不用覺得上法院一定不合時間跟金錢成本 被違法開除的情況,勝訴後若有成功申請復職 那從被開除至開庭結束時,期間內所有損失的薪資都照算,公司全都要補付 例如.開庭歷時 1.5 年,至少能領到月薪 * 18 個月,整個大爆賺 ------ 其實勞工的環境差,不少情況是勞工一直妥協所造成的 1.不懂也不查勞基法,老闆或主管隨便說就隨便信 其實老闆跟主管,有非常大的可能,自己根本也是不懂 但因為你信了,胡亂簽了或答應對方不合理的要求 那他們也沒機會跟必要去搞懂了 都成年了,不要再說對方威脅你,你才配合的 弄上法院,雙方各執一詞,但對方拿出你簽過的文件 你才跟法官說你是被威脅的才簽的 那你能提供被威脅的證據嗎 若提供不出來,那法官是相信有提供證據的對方還是相信沒提供證據的你? 看不懂或聽不懂就不要答應 跟他說我需要時間想想 出去或回家後,電腦、手機、平板拿出來直接查 2.為了保住工作或升遷什麼都說好 公司:你留下來加班,不要領加班費 你:喔... 公司:你假日來上班,沒有加班費 你:喔... 公司:去幫我接小孩,順便倒垃圾 你:喔... 公司:今天開會說的,明天生出來給我 你:喔... 公司:之後調你去分處支援 你:喔... 公司:違反公司規定,扣你薪水 你:喔... 公司:上次那件事,你出來承擔全責 你:喔... 公司:上面派人來督導,你去把東西藏起來,上面問啥你都回答有合法 你:喔... 心裡都不願意,但還是默默去做了 最後就是兩種情況 1.終於待不住了,離開公司 上網爆氣,乾鈴娘,這什麼爛公司,78慣老闆,鬼島就是資方天堂啦,嗚嗚嗚 2.開始擺爛,老闆主管想凹我,但老子老娘可沒那麼好凹 每天進公司就開始等下班,能混就混,能摸就摸,死豬不怕開水燙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公司效率之低下跟很多人都板著一副死人臉的原因 ---- 若不想勞工以後的環境還是那麼差 合理的環境是靠勞工自身積極爭取的 勞工的公會那些都不是憑空出現的 勞基法的法條也寫得很簡單 耐下心來,慢慢看 萬一加薪好幾個月呢? 勞基法法條支援: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86.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15399741.A.5EA.html ※ 編輯: jackflu (1.163.186.91 臺灣), 03/11/2021 02:10:26 ※ 編輯: jackflu (1.163.186.91 臺灣), 03/11/2021 02:12:05
blackrain: 推好心 03/11 06:47
ifooleru: 也太詳盡了! 03/11 08:41
prodd: 這篇厲害! 03/11 09:00
ROOQ: 推用心 03/11 09:14
jass87987: 勞基法這塊很保護勞工啦,可以走調解 仲裁 訴訟,分別 03/11 09:33
jass87987: 是3周3個月3年這種時間感啦,期間公司都要給你薪水, 03/11 09:33
jass87987: 其實不要自己自願離職,公司絕對怕你,因為勞基法這塊 03/11 09:33
jass87987: 其實是斜的 03/11 09:33
※ 編輯: jackflu (1.163.186.91 臺灣), 03/11/2021 10:52:28
pxycho: 我覺得既然廠長要留人,只有兩個可能一是缺工二是廠長跟 03/11 11:29
pxycho: 課長不合,不管怎樣對原po來說現在好好跟廠長賣乖都不吃 03/11 11:29
pxycho: 虧 03/11 11:29
lolitass: 推 03/11 13:22
NTU100: 推啦! 廢物主管不被修理降職不行! 03/11 13:52
Hanbor: XD~勞勞相殘 我覺得難 03/12 14:26
adam12031203: 推 03/12 17:19
w1230319: 謝謝尼的回應 04/13 20:59
ad2006: 好文 05/26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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