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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 110-2 張譯文 民法債編各論
作者 beccaria0711
時間 2022/07/13 13: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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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是否可提供臺大同學轉作其他非營利用途?(須保留原作者 ID) (是/否/其他條件): 是 哪一學年度修課: 110-2 ψ 授課教師 (若為多人合授請寫開課教師,以方便收錄) 張譯文 λ 開課系所與授課對象 (是否為必修或通識課 / 內容是否與某些背景相關) 法律系必修 δ 課程大概內容 本課程主要講授「債編各論」或稱「契約各論」,來回穿梭於「類型化(aka.債各)」與 「一般化(aka.債總)」的思考方式。 不過,礙於時間因素,授課教師僅挑選其中重要契約類型講授。 本課程目的,在於進一步細緻化債編總論一(契約之債)的學習成果,使學生認識債編各 論中的規範架構,及其背後的理論體系。除了法律原則的講授外,並加入諸多司法實務的 個案事實為討論素材,希望能培養學生兼具法律抽象思考與具體案例說理的能力。 (取自cool ) 實際上主要著重在「買賣」、「租賃」、「承攬」三個章節,此外會補充如贈與(買賣上 完後)、一點點的僱傭+委任(承攬前) Ω 私心推薦指數(以五分計) ★★★★★ 喜歡用裁判來思考法律問題:★★★★★ 喜歡聽老師上課講幹話:★★★★★ 喜歡反思學說與實務爭議:★★★★★ η 上課用書(影印講義或是指定教科書) 以自編講義為主,且老師是第一次開這堂課所以學期中會不停地發講義(因為老師講義可 能要上課的前一個禮拜趕出來) 參考用書如下:(但筆者一本都沒買) 1. 林誠二,債編各論新解:體系化解說(上)(中)(下) 2. 陳自強,契約之內容與消滅 3. 陳自強,契約違反與履行請求 4. 黃立,民法債編各論(上)(下) 5. 黃茂榮,買賣法 6. 黃茂榮,債法各論 7. 邱聰智、姚志明,新訂債法各論(上)(中)(下) 8. 劉春堂,民法債編各論(上)(中)(下) 老師建議不要買參考書或解題書,畢竟還是需要有教科書的基礎打底,且參考書幾乎不會 有第一手的學說見解而是作者自己吸收後寫出來的。如老師也不建議買耳熟能詳的李淑明 (明台大)的《債法各論》(但筆者堆不起老師還是買下去ㄌ)。 μ 上課方式(投影片、團體討論、老師教學風格) 如同上面所說老師會發講義,講義的編排為先有大概念(如此種契約的定義等),後述此 契約的成立要件與內容、解消等。上課以板書為主,而其後因疫情的關係改以錄影的方式 ,但上課進行大同小異。 老師在進入某個契約類型前,會先畫體系圖作為輔助與比較,據說是受到王澤鑑老師的影 響(師曰:好的圖表會幫助學生學習)。而後在樹狀圖的每個點都會有相應的實務裁判, 並用以解釋特定的要件與內容,時而做一些案例的改編、簡化幫助學生更好瞭解與比較。 此外,老師雖會在講解此些裁判時補充不同學說見解,但老師也說有些學說上的專有名詞 並不那麼重要,只是技術操作上的細節,也會帶同學思考學說或裁判去區分某些概念究竟 有無實益。 σ 評分方式(給分甜嗎?是紮實分?) 期中報告 40% 期末考 60% 老師為展現誠意,學期成績如有小數位者,將「無條件進位」。 其他表現 0% 其他各項學習表現,得作為期末個人調分之參酌因素。 整體來說算扎實分,筆者期中期末均87分,最後拿A 老師說期中報告給的分數應該會讓大家很滿意(?)感覺是有給寬鬆分 ρ 考題型式、作業方式 期中報告格式如下: 一、報告形式:最高法院裁判評釋。評釋對象以民國100年以後做成的裁判,並涉及本堂 課程(債編各論)相關爭點者為限。不符本項規定者,期中成績以零分計。 二、報告內容:至少應包含「事實」、「評釋的法律爭點」、「判決要旨」及「評論意見 」等項目。前三者請摘錄,並以1000字為限。摘錄文字每超過200字,期中成績扣一個等 第;超過不滿200字者,以200字計。 三、格式要求:期中報告應附系級、學號、姓名,僑外生並請註記。報告以3頁為度(上 下邊界2.54、左右邊界3.17、標楷體/新細明體12號字體、單間行距)。每超過10行,期 中成績扣一個等第;超過不滿10行者,以10行計。 四、不得抄襲。如有參考資料,請務必引註;否則以抄襲論。經查證為抄襲者,學期成績 不予及格。 期末考因疫情改成遠距考試,且延長考試時間為三天(即三天內繳交即可),作答格式同 期中報告且以四頁A4為度,超過一行扣一分。共三大題,如有參考資料需引註。 ω 其它(是否注重出席率?如果為外系選修,需先有什麼基礎較好嗎?老師個性? 加簽習慣?嚴禁遲到等…) 如同法律系大班課,老師一開始就說本堂課不會點名(老師自爆自己以前也會翹課XD) 加簽的部分請不要寄加簽信,否則會收到以下回覆: OO: 謝謝來信。不過,我可能現在無法給你一個明確的答案,不好意思。我不排除加簽外系學 生。不過,也許等到開學第一週,考量已選課人數、上課教室大小、加簽同學系所及修課 情形等種種因素以後,才能最終確定。謝謝! 譯文 由於本堂課的基礎是建立在債總一上,且上課過程中也需要比較對於不完全給付與瑕疵擔 保責任,所以沒有修過債總一的人可能很難進入狀況,且老師也說沒有修過債總一的不會 給加簽。 Ψ 總結 總體而言,如果有修過老師的債總二的課應該很能理解上課的進行方式,且老師也是第一 次開債各的課可能也在慢慢調整上課的進行模式(有幸當第一屆的白老鼠),但畢竟債各 的內容很多很雜,上課也不可能全部上完,多數時候也是要靠自己去看書看文章,老師也 會在每個單元後放一些參考文章(但大概是沒多少人會去看)。 個人滿喜歡老師去批判(老師自己不喜歡說批判)學說和實務,畢竟真的在債各的部分會 有很多奇形怪狀的專有名詞,但是否真的有把這些概念獨立出來做不同的處理方式,在操 作上的實益並不大,老師也常說其實用既有的東西就可以推導出來,其實也沒必要硬要再 創一個新的名詞去解決它。 題外話老師是資深鄉民,搜尋他的名字可以看到好幾年前當系學會會長的慶生文,所以老 師如果看到這篇文請忽略我是誰XDDD(我們都很愛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28.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course/M.1657689554.A.C6A.html
ShaEric63ck: 推原po 推叮噹貓!07/13 14:25
Himiko9975: 給4分 婉寧派07/13 14:38
tj2061: 有去旁聽過 超讚 推一下07/13 22:29
※ 編輯: beccaria0711 (118.232.29.79 臺灣), 07/31/2022 14: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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