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hungLi
標題
[閒聊] tw00176060,對中壢板主wild2012提告
作者 firecat245
時間 2021/03/02 23:49:29
人氣 推:55 噓:34 留言:205
熱門文章不漏接,馬上點此訂閱每日熱門文章通知
訂閱Line日報 熱門文章不漏接,馬上點此訂閱
原帳號今天被水桶,用小帳號po 大家好,小弟是tw00176060本人 因為喜歡充實自己,及跟同好交流,常會揪一些英文口說等之類的聚會。大概運作了5年 ,不曾涉及絲毫的營利行為 今天因我發了一篇讀書會揪團的文,被中壢板主wild2012水桶一年 + 劣退 我發的文是這篇,板主很快把我懲處並刪文。不過網站有自動備份 https://www.pttweb.cc/bbs/ChungLi/M.1614673588.A.57C 板主wild2012在公告提到,他說我PO的文有「招收會員的嫌疑」,然後不經查證,就用他自 己的猜測來定罪,高速把我送桶。並且是很蠻嚴重的一年 + 劣退。不過我卻完全看不出營 利行為的文字在哪,反覆看板規2.4,看不出哪裡有抵觸? https://www.ptt.cc/bbs/ChungLi/M.1614676366.A.1F5.html 我揪的股票讀書會,StudyGroup板很多,蠻常見,只是因我在中壢辦,找的是中壢同好 ,所以我在中壢板PO 後來我想到可能被板主惡意針對的原因了,大概半年多前,板主wild2012,曾在我揪的一篇 文底下,用不友善的語氣留言嗆我,他未經證實就說我是直銷。當時不知他是板主,加上語 氣頗引戰,所以蠻不爽,我就回嗆他。他可能就記恨到現在?重點是我回頭一查,發現我 半年前跟他起爭執的文,竟也被刪了,不知是否要刻意消滅證據 不過網站一樣有自動備份這篇被刪的文 https://ptttaiwan.com/ChungLi/1UrX15Wl 我偶爾會逛中壢板,知道wild2012這板主有很多爭議,也被板友提過要罷免,但沒想過他為 了個人情緒,為所欲為到這地步。誰反對他,或他不喜歡你,就可以弄個模糊理 由把你送桶一年+劣退? 中壢板是很多桃園人的網路生活重心,管理者不客觀、中立,把PTT中壢板當自己後 花園。這造成什麼效應?板友要在中壢板混、PO文或幹啥,就要先舔板主,不能得罪板主? 因為他會盡可能不留痕跡的用板主權力把你解決掉? 加上一些刑法的點,所以我去吉板主了,至於刑事罪名是哪些,有點法律敏感度的人應該猜 到,罪名當然不會是 送桶這種簡單事。這是我的第一步,接著會有更多動作。估且不論我自己,單純為了讓中 壢板有個更開放的風氣,有板規但不是濫用板主權力的環境,我都該去吉。畢竟中壢板也幫 助了我許多 我知道我揪團的性質,偶爾會讓沒興趣的部分板友看得煩,不過在合乎板規及頻率間,我還 是有盡量拿捏平衡,請包涵 附上今天的報案證明單。順便跟板友普及一下新知,這個月開始,三聯單正式取消,以後一 律改用報案證明單 https://i.imgur.com/V6v0PGR.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42.9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ungLi/M.1614700172.A.080.html ※ 編輯: firecat245 (114.43.142.96 臺灣), 03/03/2021 00:04:44
Boxun0404: 看不出來有誹謗或侮辱啦 不要只諮詢免費的古狗律師欸03/03 00:06
看證據後讓專業的判斷啦這沒啥 估狗也棒棒唷 ※ 編輯: firecat245 (114.43.142.96 臺灣), 03/03/2021 00:09:04
mom213: A關鍵字-讀書會 嗯 我挺板主03/03 00:14
正常啦 有人挺就有人反 我在sg板以外揪,在中壢板po前就預期過 不過濫權跟刑法問題該 追究就追究
pro0op30: 等判決完一次po完好嗎03/03 00:17
commom: 講實在本就不是多大的事,硬是要把自己拉到道德制高點03/03 00:17
如果濫權那就是濫權 違法就違法 跟道德制高啥關聯?
tupacshkur: .....03/03 00:18
commom: 扯上什麼自由也太高大上的理由了,從以前徵人文裡03/03 00:19
※ 編輯: firecat245 (114.43.142.96 臺灣), 03/03/2021 00:19:58
commom: 這種刻意裝高深、扯大義旗幟似乎也不是第一次?03/03 00:20
物以類聚阿 8+9也覺得玩ptt的很多都肥宅 粉不潮
wallacetop: 版主水桶你我是覺得重了些,你可以找小組長申述。這樣03/03 00:27
wallacetop: 提告會不會有點浪費司法資源03/03 00:27
水桶一年 + 嚴重的劣退 板主搞人很容易 板友申訴很麻煩。另外這不只是板務,也是刑法 成不成立就交給專業的決 定
whe84311: 帳號能這樣借嗎03/03 00:29
whe84311: 除非威脅你人身安全或誹謗你之類 這樣就告很浪費資源03/03 00:31
kimisky: 你可以申訴.....有必要這樣小題大作浪費資源嗎...03/03 00:34
面對這種咖 不吉他不會有感啦 吉也沒啥大不了 台灣日常
geniuseric: 不錯阿讓這兩個咖互咬,舒服03/03 00:40
真的 讚 但你文字還不夠生動
MiLUu: 還有空吉..生活一定很清閒 羨慕03/03 00:41
勉強半飽啦
iiyu: 短線交易財富迅速累積,不錯呀03/03 00:53
CO2: 股票讀書會 呵呵 好奇是股票書本的讀後心得?還是股票的市場03/03 01:05
CO2: 分析討論?03/03 01:05
※ 編輯: firecat245 (114.43.142.96 臺灣), 03/03/2021 01:50:46
waterfully: 這提告一定被檢察官打回來 不可能起訴啦03/03 02:14
waterfully: 告刑事就更誇張了 到底要用哪條去告? 03/03 02:16
CS0000000000: 一定吉不成,想多了 03/03 02:25
seem: 提告是你的自由啦,ok的,會不會成就另一回事,雖然w版主有03/03 02:31
同第一句 主要是表態 在中壢板不該有任何板主因個人情緒好惡為所欲為 單純板務處理 不 會有警惕
seem: 他討人厭的地方但我也不太贊成這種性質的讀書會發文在這裡03/03 02:31
seem: 然後,呃,被水桶還開分身發文通常還會被視為鬧板再被捅,03/03 02:39
seem: 但我剛剛幫你看了這個版沒有這個規定,你若再被捅應該可以 03/03 02:39
seem: 申訴。一碼歸一碼,你覺得不公,該做的是去組務反駁判決我03/03 02:39
seem: 覺得不是提告啦。03/03 02:39
seem: 基本上這邊討厭他的算多啦我不太看到有人舔他,若硬要算也03/03 02:41
seem: 是堅決反民進黨的那幾個政治狂魔而已03/03 02:41
f0920009: 確實禁一年真的有點久,希望板主出面協調一下03/03 02:52
ptt帳號劣退嚴重性也不小 不過重點是沒抵觸板規
pp771017: 我也認為 水桶很容易 申訴麻煩,是我我也懶得申訴,但 03/03 03:06
pp771017: 真覺得提告沒必要03/03 03:06
中壢板是好平台,不想每次都重複同樣的鳥事,直接一勞永逸 順便幫到其他因無聊事被w記 恨的板友
hayden218: 愛記仇和引戰不是人盡皆知嗎03/03 03:10
jytr: 他又沒明確招收收費會員,股板分享標的連建議價格都有也沒被03/03 03:33
jytr: 桶,原po哪裡有問題,真的看不懂。03/03 03:33
同上 看不出哪裡違反版規
jytr: 不過啊,借他人id發文有沒有違法站規?承認是自己的小id可能03/03 03:33
jytr: 還沒事03/03 03:33
感謝提醒 的確是小id 原來可以有5個帳號 這帳號也用我的信箱跟資料
pj110000: 我要看到血流成河03/03 03:42
seem: 借帳號應該是違反站規會被站務停權這個帳號,一個人可以合03/03 04:47
seem: 法擁有五帳號,但不能借用或共用。03/03 04:47
seem: 先幫你朋友gg03/03 04:49
fiona79: 你什麼讀書會不好揪,硬要揪股票?你可以去股票版揪喔!03/03 05:14
fiona79: 版主其實是怕大家受騙,因為股票這種跟金錢利益有關係的03/03 05:16
用自己的猜測亂定罪,這是啥板規? 當板主想掰啥就掰啥?
fiona79: 事情,不論你多單純,你要單純的用讀書會包裝,其實很牽03/03 05:16
fiona79: 強。03/03 05:16
seem: 爬文看自介說是財務相關然後又有經營公務人員的line群組,03/03 05:20
seem: 覺得複雜@@,而且在這邊徵什麼自信邏輯英語讀書會也有兩三03/03 05:20
seem: 年了,怎麼沒有半個版友出來幫你站臺說話之類的?最近才變 03/03 05:20
1. 多數成員來自studygrouo板的中壢人。我在中壢板po是認為這邊也可能有同好 2. 我的文章介紹,看的出很多成員學經歷工作都不差,有自己重心,比我還少上中壢板 3. 我當然也可動員這些朋友,但我沒跟他們提這件事,也沒必要,這種弄得一身爛泥的事 情我自己解決就好。當然,真需要幫忙時我也不會鐵齒 4. 曾長期參與的成員大概20來人,不定時參與過的成員大概也有30來人以上
seem: 成股票的……題外話,若以政黨取向w應該會跟你蠻一致的啊 03/03 05:20
seem: 然後我也有爬文看到w已請辭。03/03 05:22
seem: 也想聽聽參加過的人講一下裡面到底在幹嘛03/03 05:23
whe84311: 我看了一下 為什麼開讀書會要佔別人餐廳的空間兩小時呀 03/03 05:39
whe84311: 環遊七大洲的連包廂都租不起嗎03/03 05:40
是真窮 sad
BDUUU: 我覺得提告太過了,浪費社會資源,這種事申訴小組長就夠了 03/03 07:51
w1230319: 分身帳號還敢貼文啊== 03/03 07:52
seem: 嗯…應該是會被檢舉啦,畢竟你一開始是說是借朋友帳號,這03/03 07:56
seem: 帳號會被組務檢舉註銷,掰03/03 07:56
seem: 因為這帳號有在男女版發文過,看起來是女性在使用,然而t版03/03 08:01
seem: 友是生理男性,這方面就……不是同一人,共用帳號是違反站 03/03 08:01
seem: 規的,這帳號確定掰掰 03/03 08:01
※ 編輯: firecat245 (42.72.214.66 臺灣), 03/03/2021 08:04:49
lalalahu: 提告是權益,但浪費司法資源就科科 03/03 08:06
wallacetop: 不是跟朋友借的??結果又改小號。哈哈哈,朋友帳號等 03/03 08:08
wallacetop: 被砍 03/03 08:08
Snowyc: 推你的積極行動03/03 08:09
對 應該的
seem: 不管是借用的還是多人共用都會被砍,你不要發文或是用自己 03/03 08:15
seem: 真的分身發文就沒事,不管你現在說是小帳還是借用都gg 03/03 08:15
iconicotrico: 白板皇都能安全存活繼續支配 站規是看背景的 03/03 08:19
不能向惡勢力低頭啦 呆灣民主國家欸
seem: 也對啦,不是任何人都有資格檢舉,要小組長的資格有尋田水 03/03 08:26
seem: 或是誰去叫小組長檢舉帳號部才會取消。03/03 08:26
seem: 建議版主可以通報組務去ID_Multi板按流程跑03/03 08:33
gn00093006: 其實就是你們的私人恩怨不用講的好像自己有多偉大是03/03 08:43
沒當他一回事 不過搞到我就玩玩啦
gn00093006: 為了版上風氣03/03 08:43
higoodman: 時間好多,羨慕03/03 08:54
steward135: 你可以申訴小組長,之後就可以提罷免 大家都開心 03/03 09:01
steward135: 而且你收到水桶信 裡面應該有一段 03/03 09:02
steward135: 此乃本站與您之民事關係, 03/03 09:02
steward135: 水桶或暫停發言設定、刪文設定、退文設定等, 03/03 09:02
steward135: 乃本站依民事契約終止部分原先無償提供予您之服務,03/03 09:02
ptt的民事契約沒法給他當保護傘啦 早就逾越契約 具體就不在這劇透惹
steward135: 板主所為此類設定非為無權或無故, 03/03 09:02
steward135: 應無由成立刑法妨礙電腦使用罪、公然侮辱罪、誹謗罪。 03/03 09:02
bettybuy: 刑法個鬼03/03 09:12
geniuseric: 版主會不會覺得這篇是繼續打廣告==03/03 09:16
你可以更自信點講這句啦
kevin75218: 哈哈哈 03/03 09:40
awaken: 這裡也有熱鬧可以看? 03/03 09:45
JOGIBA: 支持啦支持,其實還真蠻羨慕你有錢有閒搞這齣的 03/03 10:08
e04bank: 置板凳看戲,老闆雞排準備03/03 10:50
good5755: 水桶期間開小號可以連桶你知道嗎?不去申訴還發文就好 03/03 10:59
good5755: 像你違停被警察抓不申訴 反而開記者會說警察執法過當03/03 11:00
good5755: 智商低就不要來中壢版鬧03/03 11:00
我好難過 決定跟檢調叔叔講 屋屋(筆記)
seem: 我第一段推文就跟他暗示說會說一般這樣亂被連捅了要不是w版03/03 11:18
seem: 主怕事直接辭職,如果是經驗豐富的R版主一定讓他帳號被砍再03/03 11:18
seem: 加重桶刑 03/03 11:18
seem: 畢竟這f帳號之前發言又問經痛又問生小孩的不可能是男生阿03/03 11:20
MGou: 雞排一份60 綠茶 一杯20 賣起來03/03 11:24
+1
seem: 60好便宜,跪求地點03/03 11:25
vion321: 不辣G排一份 綠茶熱的少糖一杯 03/03 11:39
king761209: 股票就是有價證券,標題自己也打分析聚會,不就剛好符03/03 11:47
king761209: 合版規2.4的有價證券分析,還是我理解錯?03/03 11:47
直白一翻兩瞪眼的文字,還可以無限擴張解釋 笑死
w1230319: 只能拉板凳坐好看戲ㄌ!這篇不能刪,最好要直播開庭現場 03/03 11:56
w1230319: 嘻嘻 03/03 11:56
geniuseric: 版規2.4不是針對交易和轉讓嗎03/03 12:12
這就是我覺得奇葩跟不爽的點 惡意針對太明顯啦
seem: 偵查庭就會被駁回了,w搞不好可以誣告賺一筆03/03 12:12
baopig: 看了以前的文 覺得你就是一個自我感覺良好的人03/03 12:14
bluesky2: 這種應該就是偵查庭 講一講就沒了 不會到法院那邊03/03 12:16
Blue6: 可憐 借帳號要被砍了 03/03 13:18
awaken: 板主請辭,縮了? 03/03 13:42
wallacetop: 誣告若成立,原po反而麻煩。 03/03 13:50
放心 不怕誣告啦 事證明確 我隨時反誣告回去太簡單
wallacetop: 不能假釋不能罰鍰,會入獄的。03/03 13:50
wallacetop: 檢查官會大人大義,直接退訴吧 03/03 13:50
bettybuy: 誣告還可以做社會勞動不會直接入監啦03/03 13:53
bettybuy: 而且誣告沒那麼容易成立。雖然很多濫用司法資源的人真 03/03 13:54
bettybuy: 的很煩 03/03 13:54
babufong: 先不管板主那邊怎樣,反正帳號被砍機率很高啦03/03 13:58
liuedd: 你可以先多告一條被砍帳號了嘻嘻 03/03 14:19
tupacshkur: 誣告哪有那麼容易成立,刑法第169條看一下。03/03 14:35
seem: 沒有一定要他成立阿,就學原po一樣告告看而已,自業自得03/03 14:40
CO2: 蠻羨慕還能因這小事 有閒暇吉人 年輕真好03/03 14:51
raistlin349: 是要吉什麼點?還真讓人搞不懂03/03 15:13
raistlin349: 然後原帳號水桶還用分身大喇喇PO文…被人檢舉到站務 03/03 15:15
raistlin349: 那邊你兩個帳號都要說拜拜的好嗎? 03/03 15:15
wewe10112: 笑死03/03 15:41
geniuseric: 版主下台+桶爆原PO應該是最圓滿的結局了03/03 16:14
對 加上該吉的人吉一吉 ※ 編輯: firecat245 (42.72.214.66 臺灣), 03/03/2021 16:20:37 ※ 編輯: firecat245 (42.72.214.66 臺灣), 03/03/2021 16:23:11
royant399: 要把這種私人恩怨無限上綱,真的是浪費大家時間。 03/03 16:25
bettybuy: 你484聽了律師的什麼話… 03/03 20:53
pbs1004: 這咖不意外啊 讚啦 支持你 03/03 21:01
對這種咖就要這樣 讚讚
moneypack3: 應該是沒有請律師才會認為有得吉吧03/03 21:21
kyozwhie: 哈哈哈 開放交易文啦 03/03 21:21
rea1: 這篇也可以水桶了,是要閒聊啥,擺明就是私怨浪費版面 03/03 21:30
higoodman: 覺得這進到OO庭後就是被洗臉,記得上來更新後續03/03 21:32
表態才重點 當個板主就亂搞 被追究也正常啦
tingiy: 我太晚了 還有位置嗎 03/03 22:57
有喔有喔
knml: 提告?不是吧,先尋求正常程序才對啊03/03 22:59
Freeven: 拔草測風向03/04 11:01
A10JQK: 告贏了再來吧。心裏有鬼?03/04 13:54
fiona79: 請問你是要告哪一條?把你劣退水桶刪文是可以告哪一條?03/04 14:28
fiona79: 妨害名譽?恐嚇?誹謗?妨害秩序?你沒有一條告得成,而03/04 14:28
豪激動 比我還在意 笑死 有問題的人不檢討 檢討受害者 在抱團阿?
fiona79: 且誣告是一定會成立的,7年以下喔!你好自為之,不要搞東 03/04 14:28
fiona79: 搞西的弄死自己。如果不小心遇到不爽你浪費司法資源的檢03/04 14:28
好啦好啦 g動傷身
fiona79: 察官,他一定起訴你。03/04 14:28
david0426: 就是用錯版規吧 是說你是告妨害自由還妨害名譽 我看也 03/04 15:29
用錯板規這說法很委婉 但看整個過程就知不只如此 顧慮了他的感受 卻沒有顧慮到受害者 的感受
david0426: 只有這兩種能告03/04 15:29
※ 編輯: firecat245 (42.72.214.66 臺灣), 03/04/2021 16:15:32
lordguyboy: 感覺強制罪是有機會的 限制你言論自由03/04 16:25
好喔 會納入參考
AgentZero: z告怎麼一定成立解釋一下好嗎?03/04 17:55
※ 編輯: firecat245 (42.72.214.66 臺灣), 03/04/2021 18:17:22
castjane: 那之前八卦版砍帳號的不知道不知被告幾次 比這誇張03/04 20:27
M1006: 自承分身 還不送帳號部03/04 21:27
M1006: 連分身一起桶啦 這篇文章都多久了03/04 21:33
bettybuy: 強制罪更不可能成立,哪來強暴脅迫,不要自以為很懂刑03/04 22:25
bettybuy: 法亂解讀就去提告好嗎?偵查單位無法專心辦真正危害社 03/04 22:25
bettybuy: 會的大案子,專心處理這些私人恩怨,有時候連刑法都完03/04 22:25
提升台灣民主 自由言論素養 先從網路言論及霸凌做起 一起加油喔
bettybuy: 全無法適用就告的案子就飽了。真是嫌桃園地檢不夠忙欸 03/04 22:25
fiona79: 我激動?我好言相勸,你回文一直亂小亂丕!不知好歹,講03/04 23:09
fiona79: 真話給你聽啦!不爽膩?好自為之啊,你亂告真的會成立誣03/04 23:10
好啦好啦 我嚇到惹 可以了吧? 哈欠
fiona79: 告,沒騙你,也沒有嚇你,成熟一點,對你對大家都好,股03/04 23:10
fiona79: 票,你自己知道就好,不要吸收成員,沒有人會知道你是乾 03/04 23:10
所以你說我在吸收會員or營利對嗎?你可以更自信點喔
fiona79: 淨的還是詐騙的?不爽你可以申訴,但提告就很扯,你真的 03/04 23:10
fiona79: 會變成誣告。03/04 23:10
※ 編輯: firecat245 (114.43.142.74 臺灣), 03/04/2021 23:22:16
geniuseric: 省省吧不可能誣告的,不然哪這麼多訟棍03/05 00:11
bettybuy: 誣告認真來說,難成立是主觀要件問題,所以真的也沒那03/05 00:23
bettybuy: 麼難成立…雖然之前也罵過wild,不過這裡建議前版主可03/05 00:23
bettybuy: 以copy這篇文章當未來的舉證啦:)03/05 00:23
bettybuy: 能提升台灣民主言論自由的素養,我想前提是台灣人民的03/05 00:24
辛苦啦 你這建議我覺得粉好喔
bettybuy: 法治觀念要好一點啦 03/05 00:24
※ 編輯: firecat245 (114.43.142.74 臺灣), 03/05/2021 00:33:55
fiona79: 不要自己胡亂給別人下註解,營利是你說的,我什麼都沒說03/05 03:33
還有點敏感度知道這話不能隨便說喔?
fiona79: ,我也不知道你是哪來的自信自以為可以任意告刑事罪名, 03/05 03:33
fiona79: 顛覆我三觀。03/05 03:33
fiona79: 回B大,司法實務上很多案例只要不起訴,檢察官覺得事件03/05 03:36
fiona79: 擦不到邊,你告誣告是會成立的,不要以為誣告很難,一切 03/05 03:36
好啦好啦 敗給你惹 謝謝提醒呦
fiona79: 都看檢察官和法官的自由心證而定。03/05 03:36
※ 編輯: firecat245 (36.230.169.48 臺灣), 03/05/2021 07:15:11
haha777: 你媽啦 最好誣告是會成立啦!!! 03/05 13:50
haha777: 胡亂講一通03/05 13:50
haha777: bettybuy: 法治觀念要好一點啦 03/05 13:51
haha777: 還他x的司法實務勒~~~ 03/05 13:51
haha777: 看了就吐血 歐北公三小 "很多案例不起訴就會變誣告喔"03/05 13:55
fiona79: 罪業深重的人,要趕快回頭是岸,不然會墮入金剛無間地獄 03/05 14:23
fiona79: 受苦。 03/05 14:23
fiona79: 回樓上,法院不是你家開的,不是你認為怎樣就是怎樣?不03/05 14:31
fiona79: 懂不要自以為。 03/05 14:31
haha777: 你才是不要自以為勒 你有種去法律版問看看 甚麼是誣告 03/05 16:30
haha777: 亂七八糟 不懂在那邊胡講瞎講一通03/05 16:31
haha777: 出家人不打誑語 我看你誑語倒是打很深 還在那邊無間地獄 03/05 16:32
haha777: 去也是你去03/05 16:32
fiona79: 不要哈囉亂造口業,level很低好嗎! 03/05 17:01
fiona79: 地獄當然是你去啊,不要惱羞給我03/05 17:04
haha777: 胡亂講一通 就沒口業 level是高在哪裡? 03/05 17:04
haha777: 你有種就說「我對誣告罪100%清楚」給我看03/05 17:05
haha777: 在這裡裝神弄鬼 不懂就開口 還用詞彙顯得很正確 該當何罪 03/05 17:06
和氣和氣 樓上幾位鼻要吵架惹
g3sg1: 跟小組長申訴就好了 去提告很浪費司法資源03/05 18:39
bettybuy: 某h的餌等級太低了的吧03/05 18:45
bettybuy: 不要吵架好麻03/05 18:48
haha777: 錯誤就算了 還要說些詞彙顯得正確以取信於人 看不下去!03/05 20:07
haha777: 還司法實務勒 哪一國的司法實務 大陸的還台灣的? 03/05 20:10
haha777: 還在那邊裝高尚 用詞文雅就能滿嘴胡謅、怪力亂神?03/05 20:12
haha777: 僅憑用字俗雅就論人高低而不辨真假 此等眼光 才是低俗 03/05 20:19
Haine: 不講還好,一被檢舉被抓九個帳號欸原po,被砍被退註應該一 03/06 20:47
一堆帳號我看惹也很陌生 快笑死 不用比我在意啦 就當打小game玩玩
Haine: 堆03/06 20:47
Haine: 血流成河阿:#1WGsHQBA (L_TaiwanPlaz)03/06 20:48
moneypack3: 不想罵人而已,這種丟人現眼的法律觀念還想告 03/07 01:25
※ 編輯: firecat245 (36.230.183.235 臺灣), 03/07/2021 01:26:11
moneypack3: 補一個推,腦袋不清噓錯人了 03/07 01:59
chihken: 我還沒上車啊 來得及嗎 03/07 14:03
Haine: 宣判了欸,恭喜無罪出桶。但是這個帳號應該還是會被砍 03/07 23:18
deathmark: 你脫褲子要不要公告大眾啊? 拉完擦乾淨了一次po啦 03/08 02:20
不要腦羞啦 不過粉有文采喔 讚讚 ※ 編輯: firecat245 (114.43.141.188 臺灣), 03/08/2021 07:22:40
seem: 看到判決了,雖然出捅但被站長砍帳號+停權六個月,就勸你 03/12 18:01
seem: 申訴就好了,不要借帳號貼文,想知道後面法院如何 03/12 18:01
seem: #1WIoUqLz (ID_Multi) 03/12 18:02
Kennyq: 不划算,出桶,但是一帳停權6個月,一帳砍除,更慘 05/13 07:08
Kennyq: 另外,你講人不經大腦、開口就要人收誹謗傳票的推文 05/13 07:11
Kennyq: 檢察官也會列入參考 05/13 07:11
近期熱門文章
ChungLi 看板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