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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為0.04元?超商老闆不滿員工上班充手機電
作者 TZUYIC
時間 2020/02/24 10:48:08
人氣 推:19 噓:2 留言: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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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695081 為0.04元?超商老闆不滿員工上班充手機電竟告竊盜 三立新聞網 2020/02/24 07:01:00 記者蘇怡璇/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朱姓男子在便利商店上班,卻遭經營超商的鄭姓男子指控「竊電」,鄭男不滿該 員工在上班時,用店家插座替自己的手機充電,半年內次數多達110次,因此提告竊盜。 高雄地檢署偵查後認定,朱男僅充電2次共30分鐘,換算下來,老闆多繳0.04元,因此給 予不起訴處分,但鄭男不服申請再議,仍遭高雄高分檢駁回。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遭老闆提告的朱男,在自白書坦承,在職的半年間,每日都有在 超商內充電,但在偵查時,朱男改口,很少用店內插座充電,若有每次約10~15分鐘。但 經營超商的鄭男提出監視器畫面,僅能證明朱男使用店內插座充電兩次,但無法認定時間 長短,雖然據鄭男提出的錄影畫面,只能證明2次手機充電,但無法認定時間長短。因此 很難認定朱男充電110次。 以積極證據來算,朱男被拍下2次充電,根據台電電費計算,手機充電1小時僅消耗0.005 度的電量,耗電度數應為0.0025度,鄭男損失僅0.04元,財產損害極小。因此第一次高雄 地檢署給予不起訴處分。但鄭男不服聲請再議,高雄高分檢受理後調查,認為承辦檢察官 處分並無不妥,予以駁回,鄭若還是不服,可聲請直接交付法院審判。 -- 當老闆當成這樣?那員工上廁所使用一張衛生紙是不是也要收錢,一張衛生紙比0.04元 貴吧?因為補貨被延遲下班,員工可以要求加班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3.1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VS/M.1582512490.A.54F.html
im31519: 我在幫你賺大錢你跟我計較0.04元!?可憐哪! 02/24 11:20
bigbowl: 原來台灣電費那麼便宜 02/24 11:29
wcw2121: 慣老闆阿,之後才說都請不到人 02/24 11:43
Alano: 告的成以後大家都不能用公司的插座了www 02/24 11:45
fly0204: 要嘛是老闆很雞歪 要嘛是員工很黑 DOCHI 02/24 11:57
danic: 半年... 02/24 12:00
angelmax: 我每天都用公司插頭充電 老闆會不會告我啊 QAQ 02/24 12:26
nching2: 現在正在公司充電用手機留言,怎麼辦!! 02/24 12:34
catuncle1: 這個看的出來,是老闆和員工吵起來了,剛好找到這個理 02/24 12:51
catuncle1: 由好修理你而已 02/24 12:52
Ttei: 以前高中老師也說我們在偷學校的電阿,真的很想笑 02/24 12:54
whoisanky: 我覺得或許110次是真的 長期慣犯 但是因為法律看證據 02/24 12:54
whoisanky: 監視器只有拍到2次 電費單也難舉證 所以就只有0.04元 02/24 12:55
whoisanky: 如果不是長期充電 或是另有得罪老闆 誰會為了0.04去提 02/24 12:56
whoisanky: 告 02/24 12:56
nanhu0423: 就算是110次也才2.2元 02/24 12:59
cattielin: 0.04元*2小時*110次=8.8元.... 02/24 12:59
cattielin: 很無聊 02/24 13:00
prkfcpr: 這種老闆...哪間讓他倒 02/24 13:07
s1an: 店名怎麼不敢寫出來 02/24 13:09
cloud1017: 照這樣算 就算一天充2小時 一整年也才29.2元 02/24 13:23
tengobo: 本來在非自家場所充電就不是很適當的事情 畢竟是在佔用 02/24 13:23
tengobo: 別人資產 只是一般都不會跟你計較 計較也是剛好而已 02/24 13:23
TZUYIC: 我是覺得手機也是工作的工作之一,有些時候總會打緊急電話 02/24 13:35
TZUYIC: 求救吧(系統掛掉或不會弄之類),不給人家充電說不太過去 02/24 13:36
TZUYIC: 工具 02/24 13:36
q2520q: 所以這是法院認證的不要計較阿== 02/24 13:44
nkfcc: 還沒到法院。 02/24 13:48
tengobo: 一天工作8小時計算,充飽電的手機可以用超過這時間。超 02/24 13:55
tengobo: 商員工工作內容也沒那麼多事情非使用手機不可,要與高層 02/24 13:55
tengobo: 聯繫則是店長或老闆職責。重要或不會的事情也有電話可以 02/24 13:55
tengobo: 使用。甚至可以說使用手機不僅客人看到會亂講話,也會增 02/24 13:55
tengobo: 加額外工作量,拖到下班時間。 02/24 13:55
fhsvnx: 南部人不意外 02/24 14:19
cs5tyusa: 以前打工主管一直和我說:你手機要充電這邊都可以衝,沒 02/24 14:27
cs5tyusa: 線抽屜有。主管人超好的啦、(椅膛s・`) 02/24 14:27
w4: 浪費司法資源 02/24 14:34
chdc: 你確定電池健康度良好? 到公司的時候手機是100%? 手機沒有裝 02/24 14:42
chdc: 各式耗電app? 這麼確定不充電可以過8小時喔 02/24 14:42
linyotsuki: 笑死我工作連手機都沒空拿出來還充電勒,超商店員很 02/24 15:25
linyotsuki: 閒一直滑手機才耗電吧 02/24 15:25
tengobo: 你要裝各種耗電app,店舖卻要為你的選擇負責?你的電池 02/24 15:45
tengobo: 續航力不足也不是突然發生的事情,也要店舖為你負責? 02/24 15:45
chdc: 有人在講要店鋪負責? 不是在吐槽你說的"8小時夠用"嗎 02/24 15:47
wxtab019: 我們公司就都直接不給帶私人手機進去阿 公司手機隨便充 02/24 15:59
tengobo: 電池撐不到8小時是店舖要解決的問題?這吐槽點是什麼? 02/24 16:03
prkfcpr: 誰規定上班前要把手機充飽電?我上班前玩手機玩到快沒電 02/24 16:51
prkfcpr: 不行嗎?幹嘛自行腦補成人家上班玩手機玩到沒電 02/24 16:51
jinstyle: 能玩手機的時候應該都是沒人吧 沒人也不能滑手機? 02/24 17:27
fcz973: 加班一分鐘價值2.6333老闆準備好了嗎 02/24 18:40
linyotsuki: 而且手機容易耗電自備行動電源是常識吧? 02/24 18:48
tengobo: 超商工作內容不包含玩手機 02/24 19:05
tengobo: 本來在非自家場所充電就不是很適當的事情 畢竟是在佔用 02/24 19:15
tengobo: 別人資產 只是一般都不會跟你計較 計較也是剛好而已 02/24 19:15
tengobo: 個人要能為個人行為負責 02/24 19:18
tengobo: 加班費去跟老闆要啊,這是員工很重要的權利耶! 02/24 19:27
wtfconk: 充電用功率去換算本來就沒花多少錢,是一些沒常識的商家才 02/24 20:36
wtfconk: 會覺得成本增加多少,有的咖啡廳還加收什麼插座費幾十塊的 02/24 20:36
wtfconk: 根本暴利比房東還狠XD 02/24 20:36
kaojet: 只是借題發揮 員工而已 02/24 22:56
b020202: 這... 02/25 00:19
mk1689: 笑死 上有人說一天八小時,認識的店員每一個準時下班的 02/26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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