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沒有非要爭取,單純就只是想理解問題出在哪?
就像邦邦第一時間就直說尊重聯盟決議 不予聘用
但希望能夠釐清標準
先整理今日蔡會長、蔡領隊的相關新聞說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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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其昌會長)
.....即使看完(這位洋將的案件)都是不起訴,
但站在聯盟角度,台灣職棒經歷這麼多風雨
我們對於選手聘任要求,對於我這會長,
要採取標準
根據聯盟規章規定,對於行為不正有爭議情況,
為維繫聯盟整體,我們要
採取嚴格標準,確定不登錄
原文網址: 快訊/納飛猛不能來!聯盟開會確認不予登錄
https://sports.ettoday.net/news/1924446#ixzz6nGvNtpz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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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承儒領隊)
尊重聯盟和各球隊決定,
確定不會錄用他,但仍會和大家說明事件的來龍去脈。
....
球團經過調查後,
這三件事情是沒有前科和被起訴,球團都有了解,
今天會議上把事實和大家分享參考,再由聯盟決定怎麼去做
....
(富邦悍將聲明)
富邦悍將球團自2016年起即開始關注納飛猛(Yamaico Navarro)在日職的表現至今,並透
過其所屬經紀公司了解過往的相關事件,
考量各案件最終均未受到當地政府起訴,故納飛
猛並無任何前科紀錄,亦即無犯罪事實,符合聯盟規章第94條之未曾有犯罪之情事,且後
續納飛猛仍陸續於美、日、韓等各國職棒出賽,遂本球團亦同意給予合約簽署機會。
納飛猛過往相關事件經本球團向經紀人查證照會後,相關資料說明如下並提交聯盟於今日
領隊會議中討論,希望藉此機會釐清聯盟規章對於外籍球員聘用標準之定義。經領隊會議
討論後,認為納飛猛雖無前科事實,但其行為仍具有爭議性,故
富邦球團將依照會議結論
,決定不予聘用。
聯盟拒絕納飛猛登錄 富邦球團尊重但有話要說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90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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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資料:納飛猛三案件整理
(1)2012年於美職小聯盟發生酒駕案:
未遭當地政府起訴,由當時所屬球團帶回管教輔導後,仍正常於美職小聯盟出賽,後續亦
於2014年起加盟韓國職棒正常出賽。
(2)2016年於日職發生春訓期間被發現行李內有子彈案:
因多明尼加可合法申請持有槍械,納飛猛未發現行李有誤夾帶到一顆子彈,從多明尼加一
路到日本,再從日本到沖繩參加春訓,於沖繩春訓結束返回日本時在機場被查獲。經日本
警方調查後,獲不起訴處份。
納飛猛事後親自寫信向球團及日職聯盟,為自己無意之過道歉,並接受羅德球團罰款及禁
賽處分。後續即正常於日職出賽至合約結束。
(3)2018年於多明尼加發生持槍案:
經紀人表示,當時納飛猛因駕車時車內音樂過大遭警方攔下盤查,並於車廂內找到一把手
槍。由於多明尼加若經註冊登記許可後,經出示許可執照(registration)即可合法擁有槍
支,但Narvarro當時隨身攜帶之許可執照已過期,但隨後經家人即律師協助補辦資料後,
警方即結案不予起訴,後續仍正常於墨西哥棒球聯盟出賽。
結論:三個案件在當地政府的判決下都是未起訴,故無相關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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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資料:聯盟規章第94條
第17章 外國籍(職)球員管理辦法
第94條 【不正行為】外國籍隊職員凡
曾有犯罪、重大違紀、賭博、鬥毆、
或其他影響職棒健康形象之不正行為者,經聯盟查證屬實,
球團必須立即停止聘僱。
https://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20/05/29/2580439-XXL.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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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資料:聯盟規章 附錄 球團隊職員違規懲罰規定
第5條:球團隊職員若有賭博、鬥毆、酗酒、或其它影響職業棒球形象之不正行為,
或對外發表影響聯盟及球團形象之不當言論,經聯盟查證屬實者
由聯盟視情節輕重
處球團及該不正行為或不當言論之隊職員
罰款1至10萬元、禁賽1至10場
如有犯罪、重大違紀、或涉及與球賽有關之賭博行為,得加重處罰
最重處以永不得參與聯盟比賽。球團涉及聯盟球賽賭博,處球團罰款1億元
ps. 2020年6月14日中華職棒發出公告
依照中職規章規定,休假期間酒駕的郭阜林將
禁賽2場、罰款新台幣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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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來了
請問他是做了哪一件事情讓中職聯盟拒絕登錄?
聯盟若以「曾有犯罪行為」拒絕登錄
那邦邦今天已解釋這位「外籍球員」並無任何犯罪紀錄與前科
(或許三件事情在台灣都是犯法的,但是在當地都是未起訴終結
未起訴 在法律上意義即代表 無犯罪事實與前科紀錄)
聯盟若以規章第94條後半段「影響職棒健康形象之不正行為」拒絕登錄
是否就代表以中華職棒聯盟的標準來說,
國外球員的標準遠高於國內球員?
國外球員影響了形象是直接不得錄用
國內球員影響了形象是極刑罰款10萬、禁賽10場
今天這件事情我想除了富邦想釐清以外
可能各經紀公司也都會密切注意吧
想不到
沒被起訴、沒前科、曾到過美日韓職出賽過的球員
最後竟然無法在中職出賽?
覺得今天蔡領隊的說法相當令人激賞
同意聯盟決議不予錄用納飛猛
但是
希望釐清聯盟規章對於外籍球員聘用標準之定義
麻煩蔡會長、楊老師
不要只是給一個拒絕登錄的答案
請給未來各隊以及經紀公司在遴選洋將上一個準則
說明到底為什麼納飛猛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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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0.162.1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614066530.A.B92.html
推 polanco: 全世界道德標準最高的聯盟 勿嘴 再嘴就準備收一頂邦寶的 02/23 15:50
便宜行事 之後會更累喔
推 Arnol: 全世界道德標準最高的聯盟 這樣才好教小孩啊 02/23 15:51
→ NTUST: 今天去媒體關係比較好的球隊搞不好就放行了,但不登錄就不 02/23 15:52
→ NTUST: 登錄 倒是一堆人在幫富邦崩潰 呵呵 02/23 15:52
是的,就是不要雙標
但也要先確認聯盟是用哪一條來拒絕登錄
才有比較的基準啊...
推 danms: 算酒駕還是持槍 02/23 15:54
等待聯盟說明
→ DFGCE: 不夠大咖 02/23 15:54
推 oc4r: 某亞軍隊怕輸愛搞事啊 02/23 15:57
→ oc4r: 某隊奪冠最大假想敵 難怪積極反對 02/23 15:57
→ alex8725: oc4r你有證據嗎? 沒有證據你的X嘴就給我閉上 02/23 15:58
推 knight714: 結果都是不起訴阿XD昨天還有人叫我自己去查 然後媒體 02/23 15:58
→ alex8725: 拿證據出來很難嗎 沒有證據造謠版主也不管 我看版主群 02/23 15:58
→ oc4r: 某寶寶以為在自家北韓板唷 好兇唷不准人發言耶 02/23 15:58
→ oc4r: 怕死了 這隊的水準不意外呵呵 02/23 15:59
推 bill321: 不過目前聯盟引用的是外國籍球員管理辦法,所以要說9+0是 02/23 16:01
→ bill321: 雙標好像也怪,因為聯盟規章對於本國跟外國本來就不一樣 02/23 16:01
這也是我提出的問題內容
本土球員的人數遠高於外籍球員
但本土球員的重罰只有10萬元
外籍球員是沒工作(雖然人家也不一定要來就是)
難道本土球員對中職形象影響會比較小嗎?
這是今天富邦的新聞稿才公布的球團調查結果內容
→ alex8725: 整天在那邊嘴 叫你拿個證據都做不到 哪有這種小丑 02/23 16:01
→ polanco: 聯盟的道德標準會因為是本國球員還是外國球員而有所不同 02/23 16:02
同意
→ alex8725: 最大爭議的那把槍啊 雖然綜合目前的資訊來看 我會傾向 02/23 16:03
但其實多明尼加可合法擁有槍枝,而且納飛猛也有許可執照欸
只是因為過期所以要家人補資料
與其說犯法,我到覺得是個很ㄎ一ㄤ的洋將
推 joey1149: 以後外籍球員簽合約前都送交聯盟做背景審查比較穩 02/23 16:04
→ joey1149: 合約簽了甚至人都來台才不能登錄 每一隊都會很困擾 02/23 16:05
→ sa13961387: 其實就把可以不可以列出來就好,現在看無罪還是不行 02/23 16:05
困惑+1
推 ericshiun: 不管有沒有違法,之前在韓國就練球態度不佳了,真的簽 02/23 16:05
這題目前不在討論範圍內,不好意思
推 godkillwe: 槍是原本就有執照只是過期,在辦理後連當地法律都不究 02/23 16:05
感謝補充說明
→ joey1149: 禁藥不行啊 兄弟跟義大都有前例了 02/23 16:05
推 bill321: 我是單看引用條文規章來看啊,本國跟外國的規定不一樣, 02/23 16:05
→ godkillwe: 態度跟能不能登錄是兩回事吧,混在一起談是? 02/23 16:06
→ alex8725: 毒的話爪爪本來有想找一個洋投但被爆出吸毒後就不簽了 02/23 16:06
推 polanco: 禁藥那個是還沒禁賽完才不行吧? 02/23 16:06
推 godkillwe: 9+0事件不會影響形象?聯盟那時也沒動作,這聯盟到底 02/23 16:08
→ hans7192: 為什麼我覺得帶子彈進來才是最大條的 真要辦應該是能辦 02/23 16:09
他2016年帶子彈去日本被查獲,但最終當地政府不起訴
先不說帶一顆子彈沒有槍能夠幹嘛
但日本聯盟、球團也沒有因此不登錄他,
除非他是今天帶一顆子彈進來台灣被抓到
不然中職要用這條來拒絕登錄 感覺...有點怪怪的
推 s6525480: 原來真棒球迷不只要愛看輸球 還要喜歡道德低落 真難 02/23 16:10
推 alex8725: 子彈那條 日本也沒起訴啊 甚至日職也沒有因此禁賽他 02/23 16:10
→ a36991069: 綠色說的算,邦的衣服是藍白色的..... 02/23 16:10
推 polanco: 子彈那個是檢察官相信他講的理由吧 雖然很白_ 02/23 16:13
推 kazumi66: 你知道酒駕處罰小於外遇就行(咦?! 02/23 16:13
推 alex8725: 帶兩個子彈是能幹嘛 而且還沒有槍 02/23 16:14
→ duohuang: 如果聯盟說明是酒駕 我絕對嘴到會長卸任那一天 02/23 16:18
希望不要是酒駕這條,因為後面會吵不完
如果是持彈、持槍 那還真的是隔空水桶
→ TAWCN: 道德聯盟啊 又不是第一天了 02/23 16:18
推 lchyde666: 万仔以前被擋悍啊 身上標籤找到機會都很快甩到別人身上 02/23 16:18
→ KGarnett05: 雙標我覺得聯盟和球團要分開看,聯盟標準要盡可能一致 02/23 16:19
推 Hsu1025: 我現在都懶得嘴聯盟 這個聯盟只是球團的魁儡 真正爛的就 02/23 16:19
感謝提供創意
→ Hsu1025: 只有擋子彈的時候會教聯盟出來擋而已 02/23 16:20
推 turkey0315: 雙標聯盟吧......酒駕、借貸都沒事呀...... 02/23 16:20
推 newland: 就雙標啊,台灣球員酒駕罰款禁賽道歉一下,打工美日韓的 02/23 16:20
→ newland: 洋將無前科不起訴,不能打中華職棒。 02/23 16:20
→ KGarnett05: 應該訂一個標準,哪些是球團想簽都不行,之外的就球團 02/23 16:22
同意先列出標準
總不能每次球團都找好人
然後送聯盟查照完說
這個人過去曾經在國外闖過紅燈 所以不予錄用
球團跟經紀公司不翻桌才怪
推 godkillwe: 94條讓中職就成雙標聯盟,對本土跟外籍雙標 02/23 16:23
這真的就要問聯盟了
外籍球員用規章第17章第94條看
本土球員用規章的「附錄」
要管理90%的本土球員規定放在這麼整本規章的最後面...
離題了,等聯盟解釋吧
推 a20351: 道德聯盟阿 但台灣球員酒駕OK喔 02/23 16:24
無罪,他有持槍許可證照(只是過期了)
後來家人補交資料他就沒事了
→ shifa: 薛丁格的規章又出現一頁了 XD 02/23 16:26
抱歉,我只是個能躲在PTT討論的鄉民
→ garytear: 台灣企業內部雙標的一堆,中職雙標很意外嗎? 02/23 16:30
→ vt1009: 帶子彈到日本才是最大條的,你不知道這個天兵會不會把子 02/23 16:31
不能用假設性的問題來推斷吧
以日本當地的法令來說他就是無罪
台灣要怎麼判定他有問題?
推 avcddd: 就顏色不同啊 雙標沒毛病 02/23 16:32
推 feont: 大條?怎麼日本不處理? 02/23 16:34
→ shifa: 帶子彈這種事情說大條可能會比較滑坡一點 02/23 16:34
推 godkillwe: 我覺得帶子彈到日本跟到台灣,不能混為一談,他並沒有 02/23 16:36
→ godkillwe: 帶子彈入境台灣,如果有我絕對認同不給他登錄 02/23 16:36
同意
→ shifa: 你真的要說大條就是會跟當地黑道掛勾,但這就滑坡 02/23 16:36
推 Nobita: 就針對還未登錄之外籍採更高標準阿 (省麻煩) 02/23 16:37
希望如此
→ Nobita: 我相信如果今天是已經登錄上過場的 發生了頂多禁賽罰款 02/23 16:37
那如果是這樣說 以後球團就輕鬆了
有實力但有背景有疑慮的洋將就先簽約,
聯盟查出來頂多不用,沒查出來就賺到 先進來打了再說 ?
推 godkillwe: 我覺得真正不行的應該是酒駕,但是各國聯盟都可以接受 02/23 16:37
我不敢想像如果中職說問題出在酒駕
後續鄉民會多熱烈地討論這件事情
→ Nobita: 應該是不會直接開除 (還有很多合約問題) 02/23 16:38
→ Nobita: 聯盟就是人治 這個被嘴很多次了 怕麻煩才是主因 02/23 16:39
推 godkillwe: 很多球迷不能接受的是標準太浮動,不然說真的,想要三 02/23 16:41
推 adiharu: 會長雙標黨出來的 不意外 02/23 16:42
推 KTFGU: 酒駕就可以上場 超爽的 02/23 16:43
→ shifa: 標準=領隊會議誰的朋友比較多 XD 02/23 16:47
應該是沒有永遠的敵人 也沒有永遠的朋友
各球團也是各懷鬼胎啦 怎可能挺到底
以球團聲明來看,酒駕那次也沒有前科喔(不起訴)
推 Nobita: 試想今天球季中一個洋將酒駕被攔(沒事故) 可能直接開除嗎? 02/23 16:51
→ Nobita: 郭肉例子在那邊 頂多就是禁賽+罰款 然後施壓球隊自己換人 02/23 16:52
推 timeevo123: 垃圾聯盟,阿所以9+0要不要禁一下,身為聯盟球員還敢 02/23 16:53
如果是因為2012年的酒駕事件禁止納飛猛登錄
那2020年6月的酒駕是否也...還等聯盟說話吧
→ Nobita: 球隊死不換就發動球迷粉專批鬥 02/23 16:53
→ Nobita: 聯盟直接開鍘的話 後續法律問題誰負? 02/23 16:53
涉嫌簽賭的部分小弟不敢置喙
且與本篇主角的背景無關 可能就不方便在此篇進行討論
上色錯了嗎 哈
※ 編輯: fospier (220.130.162.169 臺灣), 02/23/2021 16:57:15
→ allan40706: 那個酒駕也很久了 在台灣也不會有駕照可以給他開車 他 02/23 16:54
→ allan40706: 真的在台灣開車被抓那又是另一個案件 每個洋將都一樣 02/23 16:54
推 beautyptt: 不需要再討論哪一條了 聯盟都說雖全都不起訴 但考量... 02/23 16:56
→ beautyptt: 就請記得自己的標準很高尚 以後都比照處理 02/23 16:56
推 rain0212: 一樣繼續譴責酒駕的標準沒什麼問題啊,跟這件事認為有 02/23 16:56
→ rain0212: 問題而不放行是兩件事吧,不行也就不行了阿,怎麼會變 02/23 16:56
→ shifa: 聯盟常常因為標準不清不楚被嘴啊 02/23 16:58
推 feont: 我只想問土本球員的爭議事件到底會不會到聯盟討論?還是 02/23 16:58
→ feont: 交由各球團 自由心證 處理 02/23 16:58
→ allan40706: 先以形象來考慮嘛 台灣沒有槍枝法 也不是重大違案根本 02/23 17:01
酒駕、持彈、持槍 三件事情我想在台灣都是犯法的吧(請大大補充)
但他並不是在台灣發生這些事件,
而且這些事件在發生時經當地法令判定為無罪的話
那我還真想不懂為什麼中職會認定這個人不符合標準?
難道中職的標準真的高於 美國政府&MLB、日本政府&NPB、韓國政府&KBO 嗎?
推 kzzoz80: 昨天沒有人像原PO這樣條列理性討論 全都獵巫式抹黑 02/23 17:06
→ kzzoz80: 某隊球迷鬧得好不快樂 然後今天都沒出來慶祝勝利 02/23 17:06
沒有別的用意 真的單純只是想釐清問題
或許是有我還沒想到的地方,也歡迎大家補充
※ 編輯: fospier (220.130.162.169 臺灣), 02/23/2021 17:15:24
→ shifa: 一般來說本土出包就是球團會先有動作吧 02/23 17:10
→ shifa: 洋將就是球團方覺得沒事送聯盟方卻被擋才有落差 02/23 17:11
→ otz870705: 聯盟應該沒有因為酒駕ban,掉任何球員過 印象中 02/23 17:13
→ Primk: 賣假油的 都能花錢討好棒球板~ 棒球板還敢說人雙標 嘔嘔嘔 02/23 17:18
大人且慢~~
悍力克犯的事情經當地法令判定有罪,後續經由認罪協商換取緩起訴,無法在美職出賽
納飛猛犯的事情經當地法令判定無罪,後續持續在美、日、韓職出賽。
這樣兩個CASE聯盟用同一個第94條 影響聯盟形象為由 不予錄用
我真的覺得無法相提並論耶
推 BHrabal: 中職的道德標準從來沒有讓人看懂過 02/23 17:39
同意,沒有非他不可
但你要判一個人死刑難道都不用說明原因嗎?
我承認死刑這個詞有點重
但褫奪他工作的機會 總是給個理由
對球團未來找洋將也是有幫助的啊
推 sleepmilk: 賣假油有前科的還可以組隊打球,這個連來工作的機會都 02/23 17:45
推 edhuang: 你太認真啦 台灣就是把雙標人性發揚光大的地方 02/23 17:49
因為看不懂所以認真爬了今天相關新聞
也去查了之前悍力克的事件
但發覺越爬越迷糊
才上來發文求問
推 Saynai: 其他三隊:這洋將太猛,趕快 ban 掉 02/23 17:50
→ Saynai: 拷貝其他四隊才對,忘了某一隊 XD 02/23 17:51
※ 編輯: fospier (220.130.162.169 臺灣), 02/23/2021 17:52:36
推 hopper: 不就聯盟說了算啊..... 02/23 18:17
可以理解規章保有一部分空間給「聯盟說了算」
但因為納飛猛過往案件相當豐富
其實只是想請聯盟提供一下回覆
是他過往的酒駕/持彈/持槍 哪一條導致不行來中職打球? 還是三條都不行?
且是否針對不行的地方可以再補充說明是怎麼個不行法?
因為雖然我自己也覺得納飛猛的相關案件很豐富
但其實棒球圈看久了 美日韓台的職棒也都有相關案例
所以不知道中職到底是為什麼不讓納飛猛登錄
當然我也想藉由整理到PTT討論,請大家補充有沒有我遺漏沒想到的地方?
推 Drzowy: 社會觀感不佳 三件加起來 但又沒法給量尺 儘量吧 02/23 18:21
推 alex813: 推這篇,理性分析、理性討論 02/23 18:21
※ 編輯: fospier (220.130.162.169 臺灣), 02/23/2021 18:26:30
→ hopper: 新的會長+秘書長剛上任,幹嘛幫被媒體帶風向的球員背書 02/23 18:28
→ hopper: 富邦聲明稿的東西,是不是早點拿出來,新聞就沒那麼多啦? 02/23 18:29
推 luckywang: 我也認為不能登錄ok 但至少要說明是因爲哪一個事實行為 02/23 18:29
→ hopper: 都洗幾天非法持槍的新聞啦.... 02/23 18:29
→ hopper: 球團今天才告訴大家是執照過期啊.... 02/23 18:30
→ hopper: 就沒人出來撥亂反正啊XDDDDDD 02/23 18:30
→ hopper: 持槍那件事情明明網路就查得到最後結果.... 02/23 18:31
→ hopper: 前幾天就一直被洗新聞啊.... 02/23 18:31
→ hopper: 風向都吹起來了,會長跟祕書長當然就跟著風向啊 02/23 18:32
推 lulu0317: 所以只要洗一堆新聞就可以不用有標準喔 02/23 18:32
→ hopper: 聯盟就這樣啊XDDDD 02/23 18:33
→ hopper: 你以為他們寫洋將推薦函有真的去對洋將徵信過喔.... 02/23 18:33
→ hopper: 記者非法持槍的風向都帶好帶滿,聯盟幹嘛逆風.... 02/23 18:34
→ alex8725: 昨天那個新聞幾乎每個討論中職的論壇都在洗版 02/23 18:34
→ hopper: 不就今天才拿得出原來是執照過期的說明,但昨天聯盟就 02/23 18:35
→ hopper: 自己討論過了啊.... 02/23 18:36
推 lulu0317: 輿論>>>>>>法治,這樣講我就懂了,謝謝! 02/23 18:36
→ alex8725: 這聯盟就最怕輿論 又不是第一天知道XD 02/23 18:36
→ hopper: 不就風向鬧到聯盟自己都先討論了,富邦才去問經紀人 02/23 18:37
→ hopper: 到底發生什麼事情了吧? 02/23 18:38
→ hopper: 昨天不就一直叫大家去查XDDDDD 02/23 18:39
推 lolucky531: 反正就欺負你是外國球員 被拒絕登錄大家很快就會忘了 02/23 18:39
※ 編輯: fospier (220.130.162.169 臺灣), 02/23/2021 18:40:14
推 ideal5566: 一下槍一下子彈又84蛇磨大咖非簽不可 傻帽才接那燙手山 02/23 18:49
推 nihow78: 去哪個聯盟都有疑似違法的問題 也是蠻厲害 02/23 18:54
推 koga5566: 三件事加起來觀感不好 就這麼簡單 02/23 19:05
→ Kevin0608: 怕被罵 就這麼簡單 不讓他來 這幾天吵一下就差不多 02/23 19:14
推 cokiki: 推,對於只想打安全牌的會長感到失望 02/23 19:15
推 luckywang: 請問觀感不好的定義是什麼?是依據犯罪事實的數量嗎? 02/23 19:19
→ XP1: 啊啊 推錯板面了 sorry 02/23 19:20
推 yuran: 這支洋砲太強 我是領隊有機會當然要封殺 02/23 19:44
推 alozo: 其實持槍跟子彈都不是大問題吧,畢竟在合法可持有槍枝的國 02/23 20:08
→ alozo: 家,執照過期跟誤帶子彈都是小問題吧,問題最大在酒駕,酒 02/23 20:08
→ alozo: 品不好就是人品不好,每年酒駕造成多少憾事,應該規定酒駕 02/23 20:08
→ alozo: 仔一律終生不錄用 02/23 20:08
噓 Yjizz: 本土酒駕不是可以 02/23 20:12
推 alozo: 樓上,不論本土外籍,酒駕就是該死,敢問聯盟,酒駕的形象 02/23 20:20
→ alozo: 是好的嗎? 02/23 20:20
推 rain0212: 風向本來就可能是決議的一環不是嗎,只富邦這位不是第一 02/23 21:04
→ rain0212: 個應該也不會是最後一個,你看9+0風向那麼爛結果還在用 02/23 21:04
推 jkokpcu: 就是政治人物的壓力吧不管是現任還是五隻羊肯定阻擋 02/23 21:05
推 EGVT: 懶得思考 拒絕最快 02/23 21:09
噓 bigsun0709: 有沒有前科根本不是重點,而且酒駕、持槍、藏子彈這些 02/23 21:38
→ bigsun0709: 在海外新聞也是照樣報導 並沒有說沒前科就無所謂 他日 02/23 21:38
→ bigsun0709: 職烙賽之後 韓職不挖回去估計也是同樣考量 不然他在韓 02/23 21:39
推 kenro: 本就不該收,但一些來亂哪管這些,亂扯一通 02/23 22:53
推 sleepmilk: 外籍球員採高道德標準外還能保護本土球員工作權。蒸蚌 02/24 00:17
推 marty7976: 牌子夠大就可以,看看印鈔機manny就算打藥也是真香 02/24 00:39
推 msekili: 有雙標出身的會長 聯盟雙標會意外嗎? 02/24 03:19
→ tc2215: 沒有之前鄉民吵成那樣,聯盟需要開會審核嗎?然後聯盟順應 02/24 06:03
→ tc2215: ,就變成道德聯盟了,鄉民直接切割 02/24 06:03
噓 a1len: 中華職業道德棒球聯盟 國外都能接受,就台灣道德最高 02/24 06:10
推 ty07h: 9+要處理了吧 果然是雙標聯盟 02/24 08:57
推 diiky: 要求說清楚本來就可以的阿 02/24 13:31
推 sai9288: 規章那樣寫本來就有解釋上的空間,要就規章在寫更細一點 02/25 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