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aseball
標題
[新聞] 行使FA限制簽回人數 影響球員行使聯盟應
作者 leonjapan
時間 2020/11/25 12:56:19
人氣 推:17 噓:1 留言:39
熱門文章不漏接,馬上點此訂閱每日熱門文章通知
訂閱Line日報 熱門文章不漏接,馬上點此訂閱
行使FA限制簽回人數 影響球員行使聯盟應廢除或修正 記者歐建智/綜合報導 中華職棒24日更正自由球員簽約人數限制條文的解釋,任何球團是包括原球團在內,由於限 制母隊無法簽回自己選手,將會影響球員行使自由球員的意願,變成阻礙自由球員市場的規 定,應癈除相關規定,或邀集工會制訂更完善的條文。 聯盟規章自由球員規定,規定「當該年度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在8名(含)以下者,則 任何球團不得與超過2名以上之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締造契約。」 若是9名到12名,則任何球團不可以簽超過3名以上自由球員;若是13名以上,各球團得依前 項之比例原則,與自由球員簽約。 中職在19日解釋,「任何球團」不包括原球團,所以原球團可以簽回自己球員,但24日更正 解釋,回歸到條文,「任何球團」包括原球團。因此今本年有7人行使自由球員,統一獅有3 人行使FA,最多只能簽回2人。 這是中職依「條文」的解釋,因為條文中並未另外說明任何球團不包括原球團在內,但回歸 條文精神解釋之後,卻突顯條文的不合理之處。 規定任何球隊最多可以簽2人,將讓球員對行 使自由產生顧慮,如果一隊已有2人行使了, 第3人要行使時自然會有壓力,怕自己或隊友如果沒有球隊吸收,即使母隊想要卻又無法 簽 回。 中職現有自由球員規章是2016年更改,2016年之前的規章上明訂,行使自由球員權利球員, 如果在12月31日未能完成簽約,身分變成自由契約球員,便可以免受任何球團簽約人數的限 制,原球團自可回簽所有球員。 有了這個條文,如果沒有球隊吸收,母隊在隔年1月1日之後都可以再簽回來,但在2016年制 訂新規章之後,「自由契約球員」的條文刪除了,才變成今年發生的狀況。 聯盟應該把自由球員簽約限制人數的規定重新調整,廢除限制人數的規定,或者改成原球團 除外,各球團最多只能簽的人數限制,減少球員行使自由球員的顧慮。 當然,球員要先衡量自己的實力,再決定要不要行使自由球員,因為行使自由球員並不保證 一定有球隊要,原球團一定會簽回(有默契除外),行使FA就要有承受「失業」的勇氣。 https://sports.ettoday.net/amp/amp_news.php?news_id=1862407 也可以和其他球隊談好價碼再行使FA,另外要實施年薪公開化及球員年薪排名分級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95.7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606280181.A.C74.html
BigFly5566: 因為當初有隊窮酸怕被簽走太多啊 11/25 12:56
bxxl: 1F: 所以是多數決還是一個可以卡全部? 11/25 12:58
dgq75148: 總統也不會因為是最後一年你就不靠杯他 還沒卸任就是你 11/25 12:59
dgq75148: 的責任 11/25 12:59
BigFly5566: 我不知道是多數決還是要無異議通過阿 翻一下新聞 11/25 13:00
Nobita: 是該修正阿 只是這條目都幾年了現在才發現問題? 11/25 13:01
BigFly5566: 喔講錯 當初訂定的時候可能不只一隊怕 11/25 13:01
Nobita: 這個條目改掉了 其他如年限太長/無分級等不一起改一改嗎 11/25 13:02
bxxl: 現在是罵這條文掐死流動性, 可是之前本來就沒啥流動性啊 11/25 13:03
bxxl: 不要說一隊申請3個,連一隊申請2個的 我都沒啥印象 11/25 13:04
aalittle: 不衝突,本來就沒什麼流通性,現在只是因為今年比較多人提 11/25 13:04
aalittle: 才讓規章漏洞百出的問題浮出水面而已 11/25 13:05
aalittle: 真的要認真挖的話,規章可以挖出一堆語焉不詳漏洞百出的 11/25 13:05
aalittle: 條文 11/25 13:06
BJshow: 當年2009 時空背景下 決議通過很正常啊 11/25 13:06
rodes: 為什今年會這麼多人提 = = 不就是想鑽漏洞 11/25 13:09
rodes: 可見這漏洞大家知道存在很久了吧 11/25 13:09
rodes: FA 在中職根本玩假的啦 11/25 13:09
BJshow: 2016就大師兄那波 會去調整這個的大概只有某隊了。 11/25 13:09
rodes: 球員 球團 可以說是都不在意這東西 11/25 13:10
BigFly5566: 2016當初爪連鋒哥都想簽阿 結果說只能簽2個 11/25 13:11
BigFly5566: 那時候大家都以為爪是要把鋒勝同捆包過來 結果是達鬨 11/25 13:12
BJshow: 不過這條也是漏洞很多 是該修完整了== 11/25 13:14
aalittle: 不過照陣子聯盟第一次滾動的說法,中信還是只能挖2個 11/25 13:15
aalittle: 因為不受限只是母隊不受限,挖人還是有限額 11/25 13:15
vt1009: 中職選秀變超級重要就是四隊沒有交易球員可能 11/25 13:17
chdc: 兩個這條款一直都沒變過啊 11/25 13:17
BJshow: 2016有調整啊 把1/1號後變成自由契約球員砍了。 11/25 13:20
gene51604: 感覺不要限制能簽幾個 設薪資上限就好 11/25 13:20
nolimits: 行使FA就要有承受「失業」的勇氣。 11/25 13:28
nolimits: 不然就只能降身價看有沒有人收囉? 11/25 13:29
seiyafang: 行使FA要承受失業的勇氣沒錯,但連母隊想簽回來都不行 11/25 13:36
seiyafang: ,這合理嗎?基本保障要有吧! 11/25 13:36
RICE0428: 窮酸制度公開月薪會被看破手腳很不方便的 11/25 13:59
Ram5566: 以前就這樣了 11/25 14:14
richshaker: 限額從一開始抄來就在了 要修就開會好好修 條文在那不 11/25 14:16
richshaker: 是讓聯盟隨意解釋的 11/25 14:16
stja: 11/25 15:34
waitan: 沒這條鋒哥還能多打幾年 11/25 19:56
近期熱門文章
Baseball 看板熱門文章